江蘇河海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專職教師招聘公告
河海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專職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學現公開招聘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專職教師1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2019年7月1日前需取得學歷學位),心理學或醫學密切相關專業(精神病學與精神衛生學專業優先)。
2.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熱愛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事業,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際互動能力。
3.碩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8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應聘截止時間
2018年11月16日
(二)申請材料及郵寄
1、申請材料
(1)《河海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專職教師崗位應聘申請表》(須由本人簽名);
(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
(3)已取得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套(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1份);
(4)心理健康教育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等1套;
(5)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1張。
2、材料郵寄
應聘人員填寫《河海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專職教師崗位應聘申請表》(見附件),并附相關申請材料,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學校(非EMS郵寄的材料恕不接收)。具體郵寄地址見聯系方式,所有應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考核
1、學校成立考核工作組,確定考核辦法,擇優確定進入考核的人員(未進入考核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應聘者參加考核時應攜帶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原件(本科起)、學位證書原件(學士起)、簡歷中提到的證書原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材料核實無誤后,參加考核。
考核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心理素質、心理健康教育相關業務能力等情況。
3、考核通過人員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擬聘人員名單。
4、學校根據考核成績及應聘者實際工作經歷等情況,擇優確定最終擬聘人員名單,報學校審定。
(四)公示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五)簽約
擬聘人員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或辦理入職所需相關手續。
三、相關說明
1、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供相應材料,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學校有權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相關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2、學校同意聘用的人員,應及時辦理后續相關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號河海大學人事處人事科
聯 系 人:張老師,穆老師 ,孫老師
聯系電話:025-83786205
郵政編碼:210098
附件下載:河海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專職教師崗位應聘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