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教育系統“優才計劃”校園教師招聘86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10-31 09:14:08
2018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為更好地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廣州市教育系統工作,我市決定于2018年10-12月在長春、南京公開招聘86名編制內教師及教科研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一)招聘單位情況簡介,詳見《2018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單位聯系方式及網址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崗位詳見《2018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長春考點)崗位需求表》(附件2)、《2018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南京考點)崗位需求表》(附件3)。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畢業生(即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 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本科生報考年齡應為18至35周歲(即1982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報考年齡為40周歲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年齡為45周歲以下(即197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 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 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辦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并在網上或“優才計劃”APP上確認的方式。
報名前舉行現場宣講會,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介紹,以及現場答疑等。宣講會結束后隨即進行現場報名。
現場宣講會的時間、地點:
長春考點:2018年11月14日09:00時在東北師范大學本部校區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多功能廳(二);
南京考點:2018年11月28日09:00時在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電教樓313。
(一)現場報名
1.報名地點及時間:
長春考點地點:東北師范大學本部校區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多功能廳(三);
時間:2018年11月14日10:30時至16:30時;
南京考點地點: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電教樓113;
時間:2018年11月28日10:30時至16:30時。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核。
2.報名方法及流程:
(1)考生本人到報考單位所屬位置報名和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有效居民身份證、能證明符合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學生證、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
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2019年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如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簽署承諾書,現場通過微信、QQ、瀏覽器等工具或“優才計劃”APP掃描職位二維碼綁定應聘崗位;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優才計劃”APP或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專欄(以下簡稱“優才計劃”專欄)中的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確認。
注意事項:
1. 現場報名只接受考生本人參加,不接受他人代報。
2. 每位考生在同一個考點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長春考點已經簽約的考生,南京考點不再接受報名申請。
3. 已綁定應聘崗位的考生如想更換報考單位(崗位),可回原報考單位解除綁定一次,再重新進行崗位綁定(注:每位考生只能解綁一次);
4. 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4),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專業目錄或無專業代碼,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也可報考。
5. 建議考生下載“優才計劃”APP并注冊登陸,屆時均可在手機APP客戶端處理現場報名、確認等流程,以及查詢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簽約名單等信息。為避免現場報名當日網絡擁堵,敬請各位考生務必提前下載“優才計劃”APP并實名注冊相關信息,報名當日即可采用“優才計劃”APP現場手機掃描二維碼報名和確認。“優才計劃”APP下載網址:http://www.hrssgz.gov.cn/GzKsxt_sydwkl2006_02_20/ycjh/app/download.html
(二)網上報名確認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優才計劃”APP或登錄“優才計劃”專欄中的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確認時間:
長春考點:2018年11月14日10:00時至20:00時;
南京考點:2018年11月28日10:00時至20:00時。
“優才計劃”APP確認流程:下載“優才計劃”APP并注冊登陸——填報資料并上傳照片——提交并確認報名成功。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專欄確認流程:注冊登陸——填報資料并上傳照片——提交并確認報名成功。
(三)準考證打印
1. 準考證打印時間:
長春考點:預計2018年11月16日12:00后(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南京考點:預計2018年11月30日12:00后(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30%和70%。
筆試考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對應相關專業知識;面試形式為試講、專業技能測評等,具體另行通知。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和地點:
長春考點:時間:預計在2018年11月17日上午;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南京考點:時間:預計在2018年12月1日上午;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憑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考試。
2.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3. 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在“優才計劃”專欄、“廣州優才計劃”微信公眾號、“優才計劃”APP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4.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視實際情況開考或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
5.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人員,經網上報名、現場資格核查通過后,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面試成績為最終總成績。
(二)面試
1. 時間:筆試次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2. 地點: (具體以通知為準)。
3.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5的比例確定。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 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
5. 面試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現場簽約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和簽約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優才計劃”專欄、“廣州優才計劃”微信公眾號、“優才計劃”APP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面試次日,招聘單位將與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的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具體另行通知),并約定體檢考察等事項。
七、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生在畢業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十一、其他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二)有關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成績查詢、結果公示等請通過“優才計劃”APP手機客戶端或“優才計劃”專欄(www.hrssgz.gov.cn)查詢,也可關注“廣州優才計劃”微信公眾號。
(三)未盡事宜,以廣州市教育局解釋為準。
附件:1-4下載
1、2018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長春、南京考點)單位聯系方式及網址一覽表.xls
2、2018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長春考點)崗位需求表.xls
3、2018年廣州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南京考點)崗位需求表.xls
4、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廣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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