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龍口市公安局招聘輔警70人公告
龍口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特巡警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適應我市當前維穩形勢需要,更好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加強我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完善全市公安機關警力配置。經相關部門批準,自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計劃
輔警依法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1、招聘特巡警警務輔助人員60名,男性。
2、招聘特巡警特種車輛駕駛人員10名,男性,其中具備A1駕駛證資格人員5名、B1駕駛證資格人員5名。
招聘職位詳見《龍口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1992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駕駛證準駕車型A1駕駛資格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具有駕駛證準駕車型B1駕駛資格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
(四)龍口市常住戶口;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防暴、處突、特戰、偵察、排爆等專業技能特長(以退伍軍人檔案記錄或獎勵證書為準)的退伍軍人或國家統招全日制專科以上武術、散打等專業人員優先錄用;
(六)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七)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身高1.75米及以上(特種車輛駕駛人員身高可適當放寬),退伍軍人身高可放寬至1.73米以上,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審考核、公示等程序,擇優聘用簽訂合同。
(一)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龍口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二樓辦公室(地址:龍口市花木蘭街388號,中國銀行大樓一樓北側);
3.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龍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材料(如防暴、處突、駕駛等技能證明);退伍軍人相關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駕駛證、A1客車駕駛年限單位證明(客運公司等交通運輸正規單位)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張。
屬于在職人員應聘,需持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所在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信》(附件3)。
4.報名須本人到場,由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個人資料、身高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
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5.報名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3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適當調整招錄計劃組織考試。無人報考的崗位計劃取消。
(二)考試內容和方法
1. 筆試
筆試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和計算機操作等。利用電腦題庫進行考試答題,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因棄權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范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能測評范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折算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其中,應聘人員為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輔警的子女,志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凡符合崗位要求且政審、體檢合格,可免試聘用;應聘人員為因公安工作突出而立功受獎的公安民警輔警的子女,可按招聘程序完成各環節考試,榮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民警輔警的子女,綜合成績加15分;榮立嘉獎(含公安局嘉獎)以上民警輔警的子女,綜合成績加10分。有防暴、處突、特戰、偵察、排爆等專業特長(以退伍軍人檔案記錄材料或獎勵證書為準)的退伍軍人或國家統招全日制專科以上武術、散打等專業人員,綜合成績加5分。A1駕駛資格人員從事大客車駕駛崗位連續駕齡5年以上者,綜合成績加10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一并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因公傷殘等證明書、民警輔警功獎證書、A1客車駕駛年限單位證明),直接計入綜合成績。材料不齊全或不準確的,不予加分。
4.體能測評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的人員,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附件5)為準,警務輔助職位考生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合格成績為2.65米)、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駕駛員職位考生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臥撐,具體評分標準詳見附件5。應聘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并自備運動物品到指定地點進行體能素質測評。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體能測評設定最低合格分數,參照標準詳見附件5,每項體測合格分數為60分,均為達標項目,一項不合格直接淘汰。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在測評開始后仍未到達測評點的視作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人員空缺的,不再遞補。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4)。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招聘機關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政治考核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高低的順序決定取舍;特巡警特種車輛駕駛員崗位,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駕駛等級高低、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如駕駛等級和筆試成績相同,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高低的順序決定取舍。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計劃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1:1的比例)對體測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體檢、考察。
1.體檢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按照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公安廳《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有關規定執行。
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如對體檢結果存在異議,應聘人員可提出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2.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
(四)人員遞補
應聘人員因政治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可從本職位面試合格、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測、體檢、考察及政治考核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進入擬聘用范圍者,辦理相關手續約定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正式工資的80%)。試用期間實行全封閉軍事化訓練,試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派遣到到龍口市公安局巡警大隊工作。正式工資執行標準:基本工資(我市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含加班補貼)+崗位津貼;特巡警警務輔助崗位月工資約3500元(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特巡警特種車輛駕駛員崗位月工資約3700-4100元(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勞務派遣公司統一繳納“五險一金”,保險待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標準執行。統一配發輔警服裝及其它警用裝備。
五、其它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要及時通過招聘網站(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關注“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了解發布的考試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通知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招聘咨詢電話: 0535-8788912.
本公告由龍口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1.《龍口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附件2.《龍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所在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信》
附件4.《身體狀況確認書》
附件5.《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
龍口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