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沙坪壩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148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10-31 14: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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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壩區教育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和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8名(附件1中崗位1-90),面向社會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緊缺實用人才1名(具體見附件1崗位91)。
三、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除序號88-91養老護理、計算機、數字媒體技術、機械數控崗位外,其余崗位均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7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附件4)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5,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招聘單位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沙坪壩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時間、地點:(1)首站招聘擬定在2018年11月7日10點-12點,地點在北京師范大學;(2)二次招聘擬定在西南大學,2018年11月中下旬。
在北京師范大學實施招聘后,剩余崗位信息及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紅巖人事人才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報名后及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赴高校招聘報名者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重慶市沙坪壩區公開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信息登記表》(附件2)、高校教務處蓋章的成績證明、獎學金證書,考核招聘報名者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沙坪壩區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實用專業技術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3),符合崗位要求的考生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等情況報名當天現場公布。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專業科目測試、面試三個環節。
1.筆試
同一單位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10人的,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確定進入專業科目測試人選,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專業科目測試。筆試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測試,筆試成績基本合格線為60分,不計入總成績。未超過20人的,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專業科目測試。
2.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采取上課試講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分值為100分,成績基本合格線為70分。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在達到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考核招聘崗位不進行專業科目測試。
3.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成績基本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在達到面試成績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簽約人員)進入體檢人選。
崗位1-90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崗位91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各項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由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資格條件等考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紅巖人事人才網”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由沙坪壩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學歷層次、獲得獎學金等次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體檢由區人社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會同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因考生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紅巖人事人才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社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提供虛假材料者,以及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必需的學歷學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65368201
區教委:023-86055590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崗位一覽表
2.赴高校招聘信息登記表
3.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
4.教育部頒布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版)
5.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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