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呼倫貝爾莫旗安監局招聘5人公告
2018年莫旗安監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為推進我旗安全生產工作,充實安全生產監管力量,經旗政府研究同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相關要求,莫旗安監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安全監管專職工作人員。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現人事管理規范化,確保招錄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招錄工作。
組 長 閆 波 莫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長
副組長 吳 巖 莫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田源山 莫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敖清紅 莫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劉 錚 莫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杜 穎 莫旗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莫旗人才交流中心,負責日常招錄工作。
辦公室主任 杜 穎 莫旗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成 員 王友海 莫旗安監局辦公室主任
王義福 莫旗安監局監察大隊副隊長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每個專業崗位招聘1人,共計招聘安全監管專職工作人員5人。具體專業要求參照《2018年莫旗安監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申報表》。(本公告所稱安全監管專職人員是指:由安監局臨時聘用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協助安監局從事安全監管人員,不列入編制。)
四、應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奉獻精神,能夠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
3、學歷要求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五種專業從事3年以上相關工作的,學歷可放寬至職業教育)。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2000年12月16日之前,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
5、報考人五官端正,口齒清晰,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
6、具有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機關偵查、起訴的;曾受過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曾受過開除黨籍處分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雙休日休息)
2、報名地點:莫旗人才交流中心(政府3號樓二樓大廳)
3、聯系人:孟欣、張翠玲、王友海
聯系電話: 0470-4686145 0470-4686586
4、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從事3年以上相關工作的,需要原單位出具工作證明材料;2018年安全監管專職人員招聘考試報名表2份(登錄莫力達瓦新聞網公示公告欄目自行下載符合相關條件的報名表);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4張。
六、考試形式和內容
考試由旗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試形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等。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旗人才交流中心。
1、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試題、統一閱卷、統一組織、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2、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請考生認真填寫《報名表》,因個人填錯民族導致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3、按照招聘崗位和數量1:3比例確定進入考試程序,如參加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本崗位進行核減。
4、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6、考生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如總成績出現并列無法錄取時,需加試(筆試)確定人選。
七、考試和成績公布
(一)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八、體檢
筆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發[2007]25號)標準,在指定醫院由招聘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1、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上述各項結果產生擬聘用人員。即:根據總成績產生擬聘用人員,并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對擬聘用人員的相關信息在莫旗新聞網、莫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同時公布莫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舉報電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70-4686199、旗安監局電話:0470-4686580.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過期舉報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在招聘期間弄虛作假和公示期間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聘用后待遇,聘用后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需簽定勞動合同,月工資標準依照莫旗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繳納“五險” ,工資“五險”中單位繳納部分由旗財政承擔,“五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十、紀律問題
1、加強考務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監督,堅決杜絕和防止把關不嚴的現象,真正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品行端正的優秀人才充實到安全監管干部隊伍中。對于違反組織紀律、搞不正之風、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報有關部門給予處理。
2、在考場內作弊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3、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以及可能出現的情況變化,以領導小組辦公室最新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