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招聘3人公告
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2018年(第三批)招聘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院建設發展的需要,結合人員需求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制和派遣制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始建于1974年,為口腔醫院、口腔醫學院、口腔研究所合一體制,口腔醫學高等教育基地和口腔醫學科研基地,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為一體的三級甲等專科醫院。
醫院現為口腔醫學一級學科博士授權單位,2014年獲批博士后流動站,現有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40余人。口腔醫學為天津市品牌專業、天津市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及天津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
二、招聘崗位發布(見附件)
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院務公開”專欄發布。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時間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8年11月18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及相關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指定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聯系電話”,或將本人簡歷及相關材料遞交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
聯系方式:人事科,付老師,徐老師
電話:022-23332009
郵箱:ydkqrs@163.com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12號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兩個環節。
1.資格初審
醫院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主要標準為已經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專業需同畢業證上一致。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將進入資格復審,對于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招聘條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之前進行。醫院將通知相關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提交初審階段提交的各類材料原件。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參加后續環節的資格。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由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統一組織的面試考核。面試評委將根據崗位的專業分類,由相關專業專家和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組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將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費用自理。
(五)考察試用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試用環節,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期間被考察試用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考察試用的結果將作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據之一。
(六)公示與錄用
醫院將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試用的結果,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信息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接待電話為022-23332009(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022-23332125 (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醫院按照規定程序辦理人事代理制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2個月內到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報到并辦結相關手續,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及補充協議。未經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22-23332009(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022-23332125(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紀律檢查委員會)
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