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系統選聘教師36人公告
來源:寶安政府在線
2018-11-01 09:21:47
寶安區教育系統2018年10月選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區教育系統擬選聘教師36名。具體崗位參見《寶安區教育系統2018年10月選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2019年8月31日以前畢業,具備崗位相應教師資格,且須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資格條件中涉及個人榮譽稱號如下:
(一)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中小學班主任、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課教師、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工作者,獲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的教師。
(二)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
(三)省級(含副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名校長、名教師。
(四)省級現場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
(五)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
(六)深圳市(區)年度教師、深圳市(區)十佳青年教師(標兵)、深圳市(區)(十佳)師德標兵、深圳市優秀班主任、深圳市優秀教師、深圳市先進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學教師基本功大賽一等獎獲得者。獲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的教師。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聯系電話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名時間:
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網上報名時間截止至2018年11月26日;
3.現場報名地點:深圳市寶安區洪文路1號寶安區教育局1號樓609,聯系電話:0755-27787513;
4.網上報名方式:發送報名資料至指定郵箱(jcjrlzyk@baoan.gov.cn),郵件名以“報考崗位+崗位編碼”命名。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的,報名同時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網上報名的,需掃描相關資料原件并將掃描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由區教育局組織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應聘條件的確認為進入考試人選。報考人員須提交如下資料:
1.《寶安區教育系統2018年10月選聘教師報名表》(原件,空表見附件2);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非全日制學歷及學位需同時提交驗證證明(如報名時來不及提供的,最遲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單(復印件,驗原件);
4.教師資格證(復印件,驗原件)。小學崗位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崗位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中職崗位須具備中職(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6.個人資質條件相關證書及文件(復印件,驗原件)
7.承諾書(原件,空表見附件4);
8.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錄(聘、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見附件3)。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戶籍
“考生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深圳戶口本落款時間須為2018年9月30日前)報考。
2.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5)。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層次學歷的專業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如:崗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均要求數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數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為非數學,本科專業為數學,還應具備相應的本科學位。
報考者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需具有全國統一的就業報到證(往屆畢業生已派遣的,檔案中須具有就業通知書),其他學歷的不能報考。即考生必須為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學歷和學位,具有全國統一的就業報到證,考生報考學歷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在職黨校等在職學歷的不符合條件。
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若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專業目錄中,根據報考者提供的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判定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同樣,若專業目錄中沒有與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名稱完全一致的專業,根據所提供的學位證書及成績單中文翻譯文件判定其專業代碼歸屬及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3.年齡要求
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45歲的,報考人員必須是197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其他年齡的,以此類推。
4.資格證書要求
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報名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5.工作經歷要求
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時間均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四、考試
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考試采取面試形式,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聯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考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按擬聘名額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名單公示5天。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寶安區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http://www.baoan.gov.cn/jyj/)公布。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招錄。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用人單位須在30日內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考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出具考察報告。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寶安區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http://www.baoan.gov.cn/jyj/)公示7天。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區教育局按規定時間向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為擬聘人員辦理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備齊規定資料報區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通過本次考試進入我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合同期內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不接受報名,如有弄虛作假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工作由各選聘學校組織實行,考察方案由各學校擬定,上交區教育局備案生效后使用。
(三)工資福利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算1年內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 號)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解釋。
區教育局咨詢電話:27787513
附件:1-5下載
1.寶安區教育系統2018年10月選聘教師崗位表.xlsx
2.寶安區教育系統2018年10月選聘教師報名表.doc
3.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錄(聘、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doc
4.承諾書.doc
5.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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