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鄭州市電子信息工程學校招聘教師4人公告
來源:鄭州市教育局
2018-11-02 10:40:54
鄭州市電子信息工程學校2018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一、學校基本情況
鄭州市電子信息工程學校是鄭州市教育局直屬的一所綜合性國家級重點公辦職業(yè)學校,是國家級重點、河南省中職學校數(shù)字化校園試點學校、河南省職業(yè)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中職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示范校、河南省參加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先進單位。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三)嚴格按照程序,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紀委監(jiān)委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具備報考專業(yè)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聘用后能夠按照學校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備從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
(六)男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除基本條件外,還需要滿足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近5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崗位報名及考試辦法
(一)招聘崗位名稱、崗位簡介、數(shù)量與資格條件
1.招聘教師 4名,其中語文教師1名,會計教師1名,經濟法教師1名,廣播電視編導教師1名。
2.崗位簡介
(1)語文教師需從事語文專業(yè)教學、研究、班級管理等工作;
(2)會計教師需從事會計專業(yè)教學、研究、班級管理等工作;
(3)經濟法教師需從事經濟法專業(yè)教學、研究、班級管理等工作;
(4)廣播電視編導教師需從事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教學、研究、班級管理等工作。
3.具體資格條件
(1)語文崗位要求具有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會計、經濟法、廣播電視編導崗位報名考試時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但入職兩年內必須考取相關中專或高中教師資格證。
(2)在中職學校或高職院校從事相應專業(yè)教學經歷一年及以上的在職教師(如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一年及以上,時間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滿一年)。
(3)語文崗位教師需要漢語言文學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會計崗位教師需要會計學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經濟法崗位教師需要經濟法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廣播電視編導崗位教師需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8日至11月9日9:00—18:00。
2.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時需報考人員本人按公告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鄭州市電子信息工程學校現(xiàn)場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果出現(xiàn)考生重復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核實,取消其參加考試及聘用資格,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報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2.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3.學歷、學位證書(第一學歷至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2份。
4.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5.個人簡歷2份。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
7.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本人相關教學、科研成果等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出具現(xiàn)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及教學經歷證明1份。
留學回國人員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四)資格審查
堅持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學校根據報考本單位的應聘人員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條件,對照崗位及條件逐個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不予報名。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應不低于1:5;達不到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申請,鄭州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資格審核后,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鄭州市教育局、學校等網站公示。
報考者關于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請向學校或鄭州市教育局進行咨詢。咨詢電話為公告后的電話。
(五)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教學技能測試兩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根據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面試及教學技能測試采取分批分組的方式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前,考生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每個崗位實際領取準考證的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不能低于3:1;如達不到比例要求,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1.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鄭州市教育局、學校等網站進行公告。
2.教學技能測試。教學技能測試主要采取試講形式進行,教學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專業(yè)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教學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如該崗位進入技能測試考生因棄權只剩一名考生時,該考生技能測試分數(shù)須達到所在面試室所有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考試總成績。應試者的考試總成績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公布。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教學技能測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果末位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且超出招聘計劃時,按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崗,不再遞補。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2.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yōu)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錄取聘用
1.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備案。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鄭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學校、鄭州市教育局對新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在職教師聘用后原專業(yè)技術職稱按崗位設置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社會保險金從用人單位聘用后計起繳納,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鄭州市教育局負責組織監(jiān)督實施。鄭州市教育局要認真履行監(jiān)管職責,對學校組織公開招聘工作中違反人事工作紀律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并按要求進行報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對象或考試報名條件仍進行報名的,報考資格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監(jiān)督電話:0371—67185831 0371—66962327 0371—67639872
咨詢電話:0371--67624132 0371--67668795
附件: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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