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招聘27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計劃招聘學科教師共2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1.臺州教育網(www.zjtzedu.gov.cn,“通知公告”欄目)及臺州教育微信公眾號;
2.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tz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考”欄目);
3.臺州人才網(www.tzrc.com);
4.臺州人事考試網(www.tzks.net)。
其中,臺州教育網為發布各校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①網絡報名。應聘者選擇1所學校及相應學科,上傳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證、榮譽證書、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等(2019屆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明可由所在高校提供)相關材料掃描件,發送到教師招聘報名系統http://recruit.tzedu.org。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15日12:00。
②高校現場報名咨詢。2018年11月16日下午14:00浙江師范大學5幢教學樓101室。
同一崗位報名合格人員人數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博士、正高職稱人員不受應聘比例限制,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人力社保部門備案核準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應聘比例。
2.資格審查
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者在臺州教育網公布名單,通過初審的人員于2018年11月16日下午14:00到浙江師范大學報名咨詢點進行現場原件確認和復核,通過復核的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時間、地點
①2018年11月17日上午8:30到浙江師范大學5幢教學樓123室報到。
2.考試方式
主要采用面試方式進行,由考核組評委量化打分,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70分,考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三)辦理簽約手續。市教育局根據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報名學校崗位需求數確定擬簽約人員,擬簽約人員與學校辦理簽約手續。報名人數不足的崗位可由其他學校同學科崗位根據“分數優先、雙向選擇”的原則進行調劑聘用,辦理簽約手續。
(四)體檢與考察
簽約考生在規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執行,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教學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市教育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察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臺州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凡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均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應當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變更戶籍(如服務處所等)相關信息。
三、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若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違約者,原則上不再遞補,確需遞補的,由學校提出申請,報市教育局研究決定,最多遞補1次。
四、咨詢和監督
1.咨詢聯系
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人:王老師 楊老師,聯系電話:0576-88532705/81818917/88582703;
傳真:0576-88582035。
有關網絡報名系統本身技術問題,請咨詢市教育技術與信息中心,電話:0576-88582063。
2.監督
臺州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0576-88582016;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6-88511060。
本公告由臺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臺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