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淮南潘集區人民陪審員選任100人公告
為了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對于保障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結合我區人民陪審員任期現狀,在區人大、區委政法委領導和指導下,經區司法局、區人民法院、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的共同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10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二、職責、待遇和任期
(一)人民陪審員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與法官共同審理案件,不能擔任審判長,行使國家審判權,參與訴訟執行全過程,人民陪審員應當遵守法官履行職責的規定,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確保司法公正。
(二)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應當享受的補助,由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三)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后其職務自動免除。
三、選任方式
1、“隨機抽選”。從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提供的潘集區年滿二十八周歲(1990年10月1日之前出生)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600名人民陪審員候選人。
2、個人申請。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需填寫《人民陪審員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3、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推薦的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的須征得公民本人同意。被推薦人需填寫《人民陪審員組織推薦表》一式三份、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4、個人和組織推薦報名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報名地點為潘集區司法局民生大廈一樓社區矯正中心內;聯系電話:0554-4660292。
四、人民陪審員的產生
(一)資格審查
1、對于個人申請和被推薦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進行資格審查。擇優選任20名擬任人民陪審員。
2、對于隨機抽選的600名人民陪審員的公民,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公民,再隨機抽選80名擬任人民陪審員。
(二)任命
對于擬任的100名人民陪審員,由潘集區人民法院院長提請潘集區人大常委會任命。
(三)宣誓
經潘集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的人民陪審員,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宣誓儀式由潘集區人民法院會同潘集區司法局組織。
五、公告期
公告期為三十日,即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2月4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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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區司法局
潘集區人民法院
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