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102人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各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2018屆和2019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育人才102名。
一、招聘學校情況簡介
招聘學校情況請訪問株洲教育網(網址:http://www.zzedu.gov.cn)“直屬學校”鏈接。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102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及要求詳見附表1)。
三、招聘方式
(一)綠色通道引進方式
1.招聘對象的基本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中小學教師職稱的教師或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的博士生,在編公辦教師還須人事關系所在教育局蓋章同意才能報名。
2.考察對象的確定。考察對象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年齡在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詳見具體崗位要求)。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按程序和要求公開招聘的條件,由用人學校主動物色、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個人自薦等方式產生擬考察對象,擬推薦對象由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
3.考核。由用人單位組織專家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師德師風、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審核后進行體檢,公示后即可確定為引進對象。
4.說明: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教師可與相關學校聯系。人才引進方式若未能完成招聘計劃則通過公開招聘方式進行。
5.完成時間:2018年12月。
(二)面向優秀應屆畢業生考試方式
1.招聘對象。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學校招聘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的2018屆、2019屆本科畢業生或碩士研究生(本科為全日制大學畢業),或招聘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的2018屆、2019屆碩士研究生(本科為全日制大學畢業)。市二中初中部和小學部、市幼兒園、市特校的教師除按照上述條件招聘外還可招聘上述大學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二中小學部還可招聘其他院校2019屆碩士畢業生。市特校的特殊教育專業教師還可到重慶師范大學和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招聘2019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或研究生。職業中專學校的職業教育專業教師還可到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招聘2018屆、2019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或研究生。
2.報名條件。報名者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2019屆畢業生可在2019年7月底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查驗),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年齡在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的。除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外,本科生還必須具備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專業的前50%,由學校出具成績證明。
3.考試方式。考試分面試和說課兩個環節。各招聘學校在資格審查時通過交談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在面試成績中從高到低確定不超過崗位數1:3比例進入說課環節。說課時間為5-10分鐘;說課內容由應聘者在備考課題中隨機抽取1個課題;備課時間為3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說課前進行自我介紹。滿分為100分。在說課成績中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數1:1比例確定進入簽約、體檢等環節。
4.考試組織與監督。考試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2-3組專家評委組,每組5人,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派人全程參與,嚴格監督。
5.考試時間和地點。2018年11月16-17日在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設置宣講和招聘考點;11月20-21日在華中師大B112招聘大廳設置宣講和招聘考點;11月22-23日在湖南師大就業辦(307、408、501、507)設置宣講和招聘考點 (應聘者可提前到招聘學校進行接洽,也可跨校到其他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6.評委小組在說課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7.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考試設立合格線,說課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各考點參考人員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本輪該崗位的招聘。
8.通過此方式無法招滿的崗位,采取面向社會統一考試方式進行。
9.完成時間: 2018年12月。
四、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同時在相關師范大學公布招聘信息。
五、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說課當天開考前結束,具體見公告明確的時間。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可直接將報名資格審查表及相關資料發至各招聘學校電子郵箱,也可到考點或招聘學校現場報名。各招聘學校聯系方式如下表:
招聘學校 |
聯系人 |
辦公電話 |
移動電話 |
QQ號碼 |
株洲市一中 |
羅老師 |
0731-22600907 |
13974171636 |
1966169043 |
株洲市二中 |
易老師 |
0731-28823823 |
13907336595 |
893127992 |
株洲市三中 |
喻老師 |
0731-22605500 |
18932139858 |
360873106 |
株洲市四中 |
蔣老師 |
0731-28475202 |
13973331218 |
838028953 |
株洲市八中 |
肖老師 |
0731-22205068 |
13975319858 |
780829341 |
株洲市十三中 |
毛老師 |
0731-22623656 |
13873317878 |
1343608055 |
株洲市十八中 |
譚老師 |
0731-22778018 |
13973336587 |
549370852 |
株洲市南方中學 |
竺老師 |
0731-28550326 |
18627330817 |
171531012 |
株洲市九方中學 |
曹老師 |
0731-22548933 |
13786368308 |
1172202064 |
株洲市工業學校 |
李老師 |
0731-22621399 |
13973302679 |
923225757 |
株洲市幼兒師范學校 |
程老師 |
0731-22288008 |
15073392268 |
105001332 |
株洲市特殊教育學校 |
謝老師 |
0731-22548700 |
15973210372 |
1060331967 |
株洲市幼兒園 |
宋老師 |
0731-28221573 |
13973332337 |
787631285 |
(三)報名要求。每位考生最多只能報考2所不同學校的相應崗位。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資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崗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
2.身份證、畢業證(無畢業證可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相應崗位資格證的復印件(無教師資格證可出具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相關證明,并承諾在畢業時獲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作自動棄權處理);
3.本科畢業生需出具學校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處于同校同專業前50%的成績證明。
4.其他各類榮譽證復印件等材料。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于各考點開展招聘工作的第一天進行;資格審查時,應聘者需攜報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由各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市教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試(詳見前面“招聘方式(二)面向優秀應屆畢業生考試方式”)
(二)擬聘對象確定。各個考點考試完成后,根據同一崗位應聘者的說課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即與招聘學校簽約(請考生準備好三方就業協議)。對說課成績合格者,如成績排前的不愿簽約,按照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簽約。
(三)體檢和考察。擬聘對象在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師德、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考察、資格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按應聘同一崗位說課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四)公示。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五)聘用。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學校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九、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3735
監督電話: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0020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附件:1.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8-2019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計劃及崗位條件(一)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