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醫科大學招聘學科帶頭人24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11-08 17:11:27
重慶醫科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學科帶頭人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學科帶頭人。
一、學校簡介
學校創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醫學院(現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分遷來渝組建,原名重慶醫學院,1985年更名為重慶醫科大學。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是教育部批準的首批來華留學示范基地。學校2015年成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6年成為“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111計劃”)首批立項的地方高校之一。
學校現有國家級、省部級研究機構44個,其中國家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實驗動物中心1個、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5個,省級重點實驗室23個。另設有省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和“院士專家工作站”。
學校現有“973”首席科學家、“長江學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衛生部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等高層次人才逾百人,學校發展勢頭良好。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三、招聘計劃
學校本次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學科帶頭人24名。具體詳見《重慶醫科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學科帶頭人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學風嚴謹,為人正直,師德師風良好,責任感強,愿為學校發展、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作出貢獻。
3.有發展潛力和創新性,對本學科建設及發展具有引領性。
4.學術造詣深,科研業績突出。善于團隊協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領導能力,善于培養青年人才,能夠發揮團隊核心領導作用。
5.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年齡要求:5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簡章發布之日前一天。學校緊缺專業學科帶頭人、省部級及以上人才等,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7.學歷要求:詳見《一覽表》。在國/境外高校獲得學歷(學位)的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向郵箱hrd@cqmu.edu.cn投遞應聘材料。應聘材料包括:“重慶醫科大學崗位申請表”(見附件2)以及身份證(護照)、已經取得的所有學歷及學位證書(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職稱證書或聘書、各種榮譽證書或獲獎證書、教學、科研成果的掃描件等,相關掃描件打包壓縮上傳至附件。
郵件主題和附件命名格式均為“最高學歷畢業學校+專業+職稱+姓名+應聘院系”,材料不齊全或不清晰將不予受理。
應聘人員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將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三)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會同各院系(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對照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并以郵件或電話形式在5個工作日內向應聘人員反饋審查意見,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聘者須郵件回復并說明理由。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后續環節。任何院系(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和剩余崗位數將定期于2019年3月、6月、10月底發布在學校網站。
六、考核面試
(一)考核
學校人事處會同各院系(部門)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組織考核。由學校人事處與各院系(部門)組建考核小組,以答辯、講課等形式進行考核并打分。考核成績分值100分,考核時間不低于10分鐘。考核時間及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學校將對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統一面試,面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等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校長辦公會對應聘人員的考核結果進行綜合審定并確定體檢人員,不以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由學校指定醫院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若參加體檢人員或各院系(部門)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會同各院系(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校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九、聘用及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學校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符合《重慶醫科大學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的通知(重醫大文〔2018〕181號,見附件3)條件的,按《重慶醫科大學全職引進高層次人才與待遇》標準執行。擬聘人員應按時報到,在接到報到通知后30日內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重慶醫科大學人事處王老師 胡老師
電話: 023-68485122,68485444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醫學院路1號
郵編:400016
學校網站主頁:http://www.cqmu.edu.cn
本簡章由重慶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1. 重慶醫科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學科帶頭人崗位一覽表
2. 重慶醫科大學崗位申請表
3. 關于印發《重慶醫科大學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的通知(重醫大文〔2018〕1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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