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潭大學招聘公告
湘潭大學創辦于1958年,是黨和國家及人民軍隊的主要締造者、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導創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目前學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與教育部共建大學、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工局共建高校。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2人。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湘潭大學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具體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附件《湘潭大學2018年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要求及計劃一覽表》。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潭大學人事處網站“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http://zp.xtu.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7日至11月22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后現場資格確認的方式。
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http://zp.xtu.edu.cn/)找到對應崗位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外語等級證書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電子文檔上傳。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
3.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有工作經歷的,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需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3)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 資格審查
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于2018年11月26日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公示,現場資格確認時間為2018年11月27日,公布現場資格確認具體地點及相關事項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辦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學校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如應聘人數未達到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0倍,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如應聘人數達到崗位招聘計劃數10倍以上的(含本數,下同),將增加筆試環節,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僅作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入圍條件;同時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入圍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
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主要考核應聘崗位所需技能及實際操作水平等。總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
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占綜合成績的70%。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考試時間及各環節成績等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學校審核。經學校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的“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校內聘用手續,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3年(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合同期內),聘期內享受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咨詢電話:0731-58293862(湘潭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58292015(湘潭大學監察處)
附件:湘潭大學2018年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湘潭大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