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貴陽市花溪區民政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及職責
崗位:花溪區民政局公益性崗位1名。
職責:負責社會救助保障相關協助工作。
二、招聘原則、條件及援助對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自愿報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困難援助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服從單位工作分配,遵守單位管理規定。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男女不限,戶籍不限(外縣戶籍,需持有花溪區《居住證》)。
3.在公共就業機構進行了失業登記并持有《就業援助卡》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符合《貴州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和《貴陽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規定的各類人員。
4.熟悉辦公軟件基本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寫作基礎,語言表達能力強,具有一定的協調組織能力和應變能力。
(三)援助對象與范圍
1.就業特別困難人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2)持《殘疾證》的殘疾失業人員(具有從事簡單獨立勞動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4)失去土地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
(5)省人民政府同意確定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6)夫妻雙方無一人就業且無一子女就業的困難家庭失業人員(即零就業家庭)。
(7)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對象。
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①城鎮零就業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②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③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證》,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證》的高校畢業生;④學生在校期間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災難,經民政部門認定屬社會扶助對象的高校畢業生;⑤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2.零就業家庭成員
零就業家庭: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四)下列人員不屬于就業援助對象
1.違反計劃生育的人員(能夠提供計生部門出具的“雙承信、雙承諾”證明的人員除外)。
2.處于緩刑期間或戒毒期間的人員。
3.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人員。
4.就業困難人員家庭成員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同一戶口簿的就業困難成員只援助1人)。
5.已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滿2年以上的人員(不包括零就業家庭成員)。
6.正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時還貸的或持有工商《營業執照》、交通運輸《營運證》的人員。
7.正在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
8.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9.曾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因各種原因已離崗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備注:報名人員滿20名截止。
2.報名地點:貴陽市花溪區陽光社區霞暉路175號花溪區民政局2樓局辦公室(工商銀行斜對面)。
3.報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享受低保失業人員《低保證》、困難高校畢業生《助學貸款證明》、零就業家庭認定材料、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
(二)資格審查
區民政局將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擇優進入招聘面試。
(三)面試
面試由區民政局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第一名列為擬聘對象。
(四)體檢
1.依據考試成績分數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2.本次體檢參照事業單位招錄體檢通用標準進行。
3.體檢工作由區民政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4.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應在收到體檢結果后當日提出復查申請。
5.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6.體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
面向社會對擬聘人員進行7天公示。
(六)合同簽訂
經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無異議的,將正式錄用,簽訂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從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年。實行1個月試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簽。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需要安排上崗,接受單位干部管理相關制度約束,堅決服從安排和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單位紀律和工作制度。
(三)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薪資待遇。基本工資為1680元(根據每年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職工午餐補貼500元/月;績效500元/月;年度目標考核獎10000元(參照2017年度標準);工作滿一年后,增加崗位補貼200元/月;工齡工資:滿5年不滿10年,每月100元,滿10年不滿15年,每月200元。以上待遇含“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五、本公告由花溪區民政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沈 挺 聯系方式:0851-83851813
貴陽市花溪區民政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