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遵義仁懷市公安工勤人員招聘50名公告
根據仁懷公安工作實際,報經仁懷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通過面向社會和在仁懷市公安局在職警務輔助人員中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5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的“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職位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要求(詳見附件一)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維護治安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吃苦耐勞精神。
2. 01、02職位戶籍限貴州省內,其余職位戶籍為仁懷市戶籍和在仁懷市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且簽訂勞動合同的警務輔助人員。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02職位身高175cm及以上,其余職位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6cm及以上。
4.年齡要求: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學歷要求:01、02職位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03、04職位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05、06職位學歷為高中或同等學歷(詳見附件一);在讀大專要求在學信網上打印查詢結果,且學歷畢業證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考務辦。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裁決治安拘留的,勞動教養等處罰或有吸毒行為和曾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和國有企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3.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查或正在接受紀委監委調查(審查)的;
4.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8:30-17:30。
2.報名地點:仁懷市公安局B棟1樓大廳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或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市公開招聘公安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簡章》中下載《仁懷市公開招聘公安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報名信息表》填寫完整信息打印并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到指定地點報名。
4.報名需提交資料: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及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白底二寸照片jpg格式,像素為295×413大小在20-100KB,并用名字+身份證號命名(如:張三522130**0012)〕。符合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交加分所需資料(相關資質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報名期間,每日17時后,將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主頁、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1:1比例的職位,供報名人員參考。
6.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填報后不能改報,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7.開考條件:01、02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1:1比例的即可開考,其余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3:1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該職位招聘計劃數至可以開考為準,并按程序將調減的招聘計劃數調整到其他職位。調整情況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主頁、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職位無人員報考和未達到招聘職位計劃數的,納入次年招聘計劃進行招聘。
7.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二)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照招聘條件和《仁懷市公開招聘公安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職位表》審核。對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
四、筆試、加分審查及資格復審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11月30日9:00-17:30
2.領取準考證地點:仁懷市公安局B棟1樓大廳
3.筆試時間:2018年12月1日9:00-11:00
4.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5.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150分)
6.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二)加分審查
1.加分審查時間:2018年12月2日9︰00-17︰00
2.加分審查方式: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加分資料開展核查。
3.加分條件:具備下列加分條件的,可以獲得加分。同時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可以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①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四級以上的加3分;
②復員士兵加2分;
③仁懷市公安局在職輔警近三年(即:2015年10月31日-2018年10月31日期間)曾被評為“優秀輔警”的每次加2分;被“全局通報表揚”的,每次加0.5分;
④近3年被遵義市公安局評為優秀輔警或嘉獎的每次加3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如未在報名時提供相應加分資料的,必須在加分審查當日12時前提供相關證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到仁懷市公安局A棟0601辦公室進行審查加分,逾期未辦理加分審查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12月5日9:00-17:00
2.資格復審地點:仁懷市公安局A棟0601辦公室
3.復審方式:根據報考人員提供資料開展核查。
在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條件不符合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筆試、加分及資格審查結果公示
筆試成績、加分和資格復審結果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
(五)遞補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進行一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經遞補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六)面試人員公示
按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面試人員,并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
五、面試、體能測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2018年12月15日9:00-17:00
3.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者憑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職位招聘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全部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1:1比例的,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測試項目: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01職位不參加體能測試。
3.測試標準及成績計算:測試項目參照公安部體能測試標準,按照100分制計算。
4.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報考人員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中有異議或有舉報的,應在此項目測試過程中或在測試結束離開測試場地前當場向在場的紀檢監察人員提出,對離開測試場地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訴等申請的,不予受理。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01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1.5×60%+面試成績×40%;
其余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1.5×50%+面試成績×40%+體能成績×10%。考試成績均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體能測試結束后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六、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面試成績也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重新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 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招聘領導小組書面申請復檢,復檢只能一次,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醫院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由復檢工作小組人員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復檢工作小組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復檢結果交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原體檢醫院出具最終體檢結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遞補一次。
體檢費用由市公安局承擔,復檢費用自行承擔。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對象須在招聘辦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從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并進行公示。
八、公示
經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后,由招聘辦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公安局按照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國家有關試用期的規定確定受聘人員的試用期和培訓事宜。培訓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對崗位進行調配。
(一)相關待遇
1.工資待遇。實行協議工資制度和享受改革性補貼,按照《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號)規定的初級工及以下標準執行,今后協議工資、改革性補貼調整參照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發布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初級工及以下工資標準執行。
2.績效考核。經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按照對應崗位享受相應的績效考核獎勵,具體以用人單位績效考核獎勵發放辦法為準。
3、社會保險。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4.聘用期內按照政策規定享受住房公積金、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聘用期內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按有關政策執行;退休均按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5.除享受以上1、2、3、4條規定待遇外,不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二)管理
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制定的《仁懷市公安局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使用。
十一、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情節嚴重的,仁懷市公安局予以辭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招聘工作期間,涉及招聘過程中的時間、地點均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發布,不再電話通知,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間參加或不按要求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工作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檢查和社會各界監督。
(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1—22222749 (仁懷市公安局)
監督電話:0851—22228713 (仁懷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
附件:
仁懷市公開招聘公安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