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滄州師范學院招聘工作人員60人公告
來源:滄州師范學院
2018-11-12 09:11:51
滄州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9號)和《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名,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滄州師范學院的主要職責是:培養高等專科、本科學歷人才,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相關科學研究、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學術交流;其他相關社會服務。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對象、招聘數量、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18屆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戶籍不限。
(二)招聘數量、崗位:
根據上級批準的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此次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名。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滄州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2000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尚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全日制普通類非應屆畢業的在讀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圍;
6、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9日— 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點:滄州師范學院人事處(滄州師范學院圖書信息大樓723房間)
聯系人:楊老師 徐老師 王老師
聯系電話:0317-2159815。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下載并填寫《滄州師范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式兩份,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其中《崗位信息表》中所列專業規定了專業方向的,如畢業證和學位證未明確標示專業方向,需攜帶研究生階段課程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進行佐證),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初審及繳費。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交納報名考務費共計100元。
5、準考證發放:報名合格人員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滄州師范學院人事處(滄州師范學院圖書信息大樓723房間)領取筆試準考證。
6、考試比例:報考崗位的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對于特殊緊缺專業崗位,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可適當放寬。但必須形成有效競爭。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與面試兩部分。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等(考試內容參考2018年滄州市市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教育類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筆試為一套試卷,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8年11月25日,考試時限為120分鐘。考生的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2018年12月2日前在滄州師范學院網站發布。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不能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低分數。
2、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崗位,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崗位通過面試進入下一環節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
(2)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滄州師范學院網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考點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招聘同一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者,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985”高校、“211”高校、其他院校的次序確定排名。如以上辦法仍無法確定排名的再進行加試。在此后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四)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由滄州師范學院對其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審核個人檔案。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滄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體檢由滄州師范學院組織,市教育局監督。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滄州師院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考察結束后,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表現寫出書面報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意見。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在滄州師范學院網站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市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附件:
滄州師范學院
2018年11月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