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太倉市教育系統招聘高層次人才100人簡章
2019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簡章
太倉市地處江蘇省東南端,東瀕長江,南臨上海,交通便利,經濟發達。總面積823平方公里,全市戶籍人口47.7萬,常住人口近71萬,是新興現代化港口城市,多年位居全國百強縣(市)前十名。太倉是世界著名物理學家吳健雄、諾貝爾獎獲得者朱棣文的故鄉,歷來崇文尚教、人文薈萃,各級各類教育事業持續高水平、高質量發展,2013年被評為全國首批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太倉市教育系統決定赴高校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1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三)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2019年8月31日前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2018年1月1日后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
(五)應聘者畢業專業必須與報考學科限定專業一致。
(六)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學科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七)持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最遲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2019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中對招聘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附件《2019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現場報名兩種方式,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之一。其中網絡報名者,應明晰所報崗位的考點學校。
(一)網絡報名
1.時間:2018年11月14日—11月20日8:30—16:30。
2.方式:報考者登錄“2019年太倉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 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首頁鏈接),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考情況。
3.有關要求:
(1)實行按崗招聘的辦法。本次招聘崗位見《2019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報考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選定后其面試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
(2)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表》的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報考信息。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后,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3)報考者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報考者應確保在信息采集時間截止前提交報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個人網絡問題未成功提交報考信息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報名截止后,太倉市教育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審核者可登錄“2019年太倉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打印報名表,并于現場資格審核時上交。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
1.東北師范大學考點、上海師范大學考點、福建師范大學考點、安徽師范大學考點、陜西師范大學考點
(1)現場報名與審核時間: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
(2)現場報名與審核地點:東北師范大學考點: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上海師范大學考點:上海師范大學徐匯校區東部三教104;福建師范大學考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峰校區篤行樓;安徽師范大學考點:安徽師范大學花津校區教學樓2070103教室;陜西師范大學考點: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文淵樓1604。
2. 南京師范大學考點、華中師范大學考點、蘇州大學考點、揚州大學考點、江蘇師范大學考點
(1)現場報名與審核時間:2018年12月 4日上午9:00—11:30。
(2)現場報名與審核地點:南京師范大學考點:南京師范大學隨園校區北大樓107室;華中師范大學考點:華中師范大學學生就業工作處B112大廳;蘇州大學考點:蘇州大學東校區文成樓104室;揚州大學考點:揚州大學文匯路校區8號樓2樓創新創業工作坊;江蘇師范大學考點:江蘇師范大學泉山校區23號樓101C教室。
3. 現場報名與審核程序:
(1)現場報名者應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二張,現場填寫報名表1份。
(2)網絡報名者信息確認:通過網上資格初審者自行網上打印報名表1份,并簽字確認,在上述規定時間帶至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3)資格審核:現場報名人員和網絡報名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驗證原件交復印件)
①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研究生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及獲獎證書、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書》(注:空白協議書)。
③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名者當場領取準考證。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2019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3.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4.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面試
1.時間和地點:東北師范大學考點、上海師范大學考點、福建師范大學考點、安徽師范大學考點、陜西師范大學考點初定為2018年11月25日(周日)上午,南京師范大學考點、華中師范大學考點、蘇州大學考點、揚州大學考點、江蘇師范大學考點初定為2018年12月5日(周三)上午,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形式:第一環節基本教育能力考核。第二環節試講。第一環節結束后,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環節的人選。
3.面試總分:面試分數以百分制計(基本教育能力考核40分,試講60分),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面試總成績相同,試講成績高者優先,都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復核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由教育局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由教育局統一預分配至本市普通高中各學校。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自謀職業。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3521537。
十、本《簡章》由太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3531169。
太倉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