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蘇州姑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市容管理員74人簡章
2018年姑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市容管理員簡章
根據綜合行政執法及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經蘇州市姑蘇區政府批準、區人社局同意,現公開招聘市容管理員74名。
一、招聘崗位職責、范圍及人數
崗位職責:宣傳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日常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輔助工作,對所轄區域實行動態巡視檢查;勸阻和制止違反綜合行政執法領域規定的行為,協助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督促違法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等。
(一)社會招聘崗位01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容管理員。
2.招聘人數:42名。
(二)定向招聘崗位02
1.面向姑蘇區在職在崗綜合行政執法協管人員。
2.招聘人數:32名。(如定向招聘未滿員,將從社會公開招錄中予以補充)
二、招聘基本條件
1.自愿從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
2.男性,具有蘇州市區戶籍,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體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身高172(含)厘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達4.6。
3.報考社會招聘崗位(01崗)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須符合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經歷,大專及以上學歷。
(2)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處于失業狀態、2017屆和2018屆蘇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含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由人社部門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高校畢業生;
②由民政部門認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
③由工會部門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④未實現初次就業且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截止日期為2018年11月12日)。
4.報考定向招聘崗位(02崗)的年齡須符合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3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出生),高中(含中專、技校)及以上學歷。
5.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持有B照及以上駕駛證或有同類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單位辭退或開除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
2.報名地點:蘇州市廣濟南路288號,石路金座大廈15樓。
3.現場報名時,報名者填寫《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并加貼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1張。報名者需持《登記表》,到指定區域測量身高和視力,測量完畢后交驗資料。
4.資格審查:報名者向工作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經驗證,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工作人員當場收取《登記表》、相關資料復印件和近期1寸證件照1張。
四、報名注意事項
1.須本人到現場報名。報名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可憑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證明。應聘材料和證件均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單位提交復印件和個人近期1寸證件照1張。
2.報名者須對照《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體能測試
1.現場審核報名材料,符合招聘要求的現場發放《體能測試準考證》,內勤崗位應聘人員不參加體能測試。
2.考生按照《體能測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評,并必須同時攜帶《體能測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
3.體能測評項目:800米跑。
4.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測試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1.考生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
2.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定性等。
3.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按照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在前。
七、體檢
1.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次招聘實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八、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從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九、錄用和聘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錄用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期7天。
2.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按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接受上崗前培訓,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錄取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3.錄取人員薪酬待遇由區政府財政保障,實行錯時上班,被錄用人員統一配發市容管理員工作服裝。
十、紀律與監督
1.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招錄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咨詢監督電話:65581091。
十一、本簡章由蘇州市姑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蘇州市姑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