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黔南州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升景區管理服務水平,根據荔府函〔2016〕15號《關于樟江景區管理人員崗位核定問題的批復》要求,經處黨組研究,并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現特面向全縣范圍公開招聘小七孔景區合同工作人員10名。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公開招聘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與工作機構
為保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圓滿完成,特成立小七孔景區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陳向東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艾文革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副處長
黎德盟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副處長
成員:白培勝 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處長助理
董楠霞監察大隊隊長
裴庭靚辦公室副主任
吳冬 策劃科副科長
周錦 計劃財務科副科長
付小明管理科副科長
程立 投訴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裴庭靚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程立、蒙楠、莫遠瑩為辦公室成員,負責招聘工作日常事務,并邀請縣紀委縣監委、縣人社局派員全程指導招聘工作。
三、崗位安排及報名條件
(一)崗位安排
小七孔景區合同工作人員到崗后分別輪崗到景區各科室負責業務工作。
(二)報名條件
1.熱愛旅游事業,樂于從事旅游工作,遵紀守法;
2.形象氣質佳,性格開朗,普通話標準,具有較強服務意識;
3.有一定的組織協調、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政)紀處分,在職人員工作期間,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8.在校期間曾受過處分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活動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電子郵件)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
報名方式:應聘者在規定日期內到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東門集散中心辦公樓三樓辦公室現場報名;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報名信息登記表及應聘資料到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郵箱lbfgc@163.com報名。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證明,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填寫“小七孔景區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1份。
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2比例,達不到1:2比例的,經招聘工作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但必須形成差額競爭。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組在組織報名時同時進行。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初審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主要測試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公共基礎知識等主要內容。筆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后按50%計入總成績。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方能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在荔波政府網公布。
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參加面試人員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對象。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屆時在荔波政府網站上進行公告。
參加面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面試考場。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
面試按照百分制評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報考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面試成績、總成績在荔波政府網上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筆試成績(“四舍五入法”后)+面試成績(“四舍五入法”后)。
(三)加分條件
本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加2分,有5A級景區相關工作經驗的可根據工作年限酌情加1—5分。
(四)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試成績末位并列的應聘人員,同時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由招聘工作組組織進行,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有行業特殊要求的,同時按相關標準執行。體檢結束后,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聘人員,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三日內可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荔波風管處招聘工作組研究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順延遞補一次。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由風管處組建考察組(每個考察組至少2人,要求為中共黨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在校及社會生活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寫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
對并列進入體檢的人員,同時列為考察對象。由荔波風管處招聘工作組結合崗位實際進行考察,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考察不合格,經荔波風管處招聘工作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職位或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和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并在荔波縣政府網對外公示7日。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以及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后所空缺的職位或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
五、錄用及待遇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工資待遇按荔府函〔2016〕15號文件精神,參照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六、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反政策規定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有關各項招聘信息,荔波風管處招聘工作組都將在荔波縣政府網發布,請應聘人員密切注意。以上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應聘人員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對發生因應聘人員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的情形,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八、本方案解釋權歸小七孔景區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聯系人:裴庭靚
聯系電話:0854—3610651
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