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師17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11-15 10:29:04
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事業編制高中教師公告
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是北京師范大學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合作舉辦的十五年制公辦學校,是黃埔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為確保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號令)和市、區關于事業單位進員管理的有關規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事業編制高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事業編制高中教師17名。
二、招聘形式及考點
由北京師范大學教育集團組織實施,在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設置考點。
三、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資格條件和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管理的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之日。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2.報考人員必須為在職教師(含教育培訓機構)。應具有中級職稱,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現從事教學工作且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本科學歷年齡40周歲及以下.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按照廣州市人才引進條件要求35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具有中學高級職稱者,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現從事教學工作且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年齡45周歲及以下。中學正高級教師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
3.現場資格審核時非正式在編教師需提供5年的在職教師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明細(社保局加蓋公章);正式在編教師需提供5年在職在編證明和錄用的相關證明
4.報考者應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報考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5.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布之日。
6.所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崗位相對應。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須確保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7.報考語文教師職位者,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8.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區人才引進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8年12月3日17:00前發送簡歷到以下郵箱:bsdgzsyxx@vip.126.com,并命名為“事業編制高中教師—姓名—骨干教師—畢業院校(專業)”。
每人只限填報1個具體職位。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
(二)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查
2018年12月7日下午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和地點會提前通知考生。資格審查當天,也可接受現場報名。
報考者須本人參加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報名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3)及相關證明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以資格審查后通知為準。
面試采用授課或說課的形式進行。說課或授課完畢專家組提出兩個以上的問題供考生回答。專家組根據考生說課、作答和面試答辯情況,按要素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如通過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3倍,筆試對象為通過面試的實有人數。
(四)筆試與心理品質測試
具體時間和地點待面試后以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教學管理、時事政治等相關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
心理品質測試在筆試結束后當天進行,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心理品質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考生的心理品質測評分不帶入綜合成績,只作為對教師使用與管理的參考。
(五)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面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考崗位數和報考者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同分情況先按面試、筆試成績的先后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次進行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
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和《關于印發<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需復檢的考生,自通知復檢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者,取消聘用資格。用人單位可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原則上為1:1。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通過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關待遇
1.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錄用人員人事檔案轉入黃埔區教育局,教育局按照規定到區人社局辦理入職手續,由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后工資待遇按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3.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錄用人員,按擬聘職位聘用。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持廣東省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調動、工作安排等問題。
(四)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時間以及職位,可根據工作進度作適當的調整。有關通知將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六)咨詢電話:020-62876991 020-62876997
監督電話: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黃埔區教育局。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3下載
1、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事業編制高中教師職位表.xls
2、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事業編制高中教師報名表.doc
3、2018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北京師范大學廣州實驗學校事業編制高中教師資格審核目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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