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市寧遠縣引進人才96人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永州市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廣納八方英才來寧遠工作和創業,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寧遠縣委、縣政府決定,2019年寧遠面向省內外公開引進一批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和對象
具有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二、引進計劃和數量
共96名,詳見《寧遠縣2019年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見附件1)。
三、報名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人員可以報名: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備職位所要求的專業、年齡等相關條件;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已納入我市編制管理的;
5.其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
四、引進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進,按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職位。
途徑一:由組建的引才小組在相關高校直接接受報名,并填寫《人才信息表》,簽訂《寧遠縣引進高學歷人才意向協議書》(見附件2)。現場報名的,由引才小組進行資格初審。對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重點高校畢業生報告綜合類崗位的,符合引進標準、條件的,由引才小組現場面試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其中,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高校全日制畢業生,不受引才需求目錄限制,可簡化程序,先報名后擇崗。
途徑二:應聘人員攜帶以下資料到各用人單位報名:①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9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就業推薦表;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④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同意報考的證明;⑤《永州市寧遠縣2019年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⑥引進職位資格條件規定的其它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理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由本人書寫的委托書。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初審,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專業審查參照《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目錄》。
(二)面試。面試采取試教、實踐操作技能考核、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擬定具體實施方案報縣委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后,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人才引進工作。面試試題由符合資質條件的專門機構印制。面試實行百分制,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體檢。按面試成績高低等額組織進行考察、體檢,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分高低確定考察人員。考察時,要詳細了解考察對象的真實信息情況和其現實表現,了解其是否存在影響引進的情形,出具考察報告,并對考察結果負責。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體檢工作由引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因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相應遞補,但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公示與聘用。經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引進人員,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寧遠縣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聘用合同。擬引進人員到用人單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到相關部門辦理入編等手續,由縣財政按照事業單位工資發放標準發放工資。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試用期考核意見,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考核合格的,正式確認為人才引進對象,開始享受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人才引進程序,不享受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待遇。
五、優惠政策
根據《寧遠縣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寧人才發〔2017〕1號),寧遠縣2019年縣直企業事業單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薪酬待遇。引進人才薪酬待遇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三年內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管理。
2.生活補貼。引進的人才除享受事業單位正常的工資福利外,還享受縣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副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其他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發放期限為5年。
3.崗位聘用。對引進到我縣工作的人才可特設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待遇,任職資格連續計算。符合條件的,不受工作時間長短的限制,可優先推薦申報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4.科研支持。對引進的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我縣創新創業發展的,經評審后由縣財政或用人單位給予5-2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引進人才在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省、市科學技術獎和省、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優先推薦、優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層次、保無房”的原則,為我縣引進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對引進的縣內無住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帶技術、帶資金、帶項目來寧遠創新創業團隊的核心成員,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副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的省、市領軍人才,縣委、縣政府設立專門的“專家樓”,供其工作期間免費使用,或由縣財政給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住房補貼,連續補貼3年。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在寧遠縣購買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副高級職稱的,由縣財政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0萬元,第三年兌現5萬元,第五年兌現5萬元;屬于緊缺專業的全國重點本科院校全日制且具有學士學位的優秀本科畢業生補貼10萬元,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4萬元,第三年兌現3萬元,第五年兌現3萬元。
6.個稅優惠。對引進人才的生活補貼、科研經費、發放的各類獎金,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回。
7.公共保障。引進人才愿意來我縣落戶的,優先安排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引進緊缺人才配偶原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且愿意來我縣工作的,可按有關程序根據《寧遠縣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優先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引進人才未成年子女轉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就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應學校就讀。
8.優化服務。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辦理。
9.表彰獎勵。對人才作用發揮好的優秀人才,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根據其所創造的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的大小,縣財政可給予1-10萬元的獎勵。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永州市寧遠縣委組織部、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中共永州市寧遠縣委組織部0746-7223263
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46-7667298
附件3:《永州市寧遠縣2019年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
寧遠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