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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慶醫科大學招聘97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11-18 10:35:38
  重慶醫科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海內外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學校創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醫學院(現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分遷來渝組建,原名重慶醫學院,1985年更名為重慶醫科大學。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是教育部批準的首批來華留學示范基地。學校2015年成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6年成為“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111計劃”)首批立項的地方高校之一。
 
  學校現有國家級、省部級研究機構44個,其中國家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實驗動物中心1個、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省級工程研究中心5個,省級重點實驗室23個。另設有省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和“院士專家工作站”。
 
  學校現有“973”首席科學家、“長江學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衛生部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等高層次人才逾百人,學校發展勢頭良好。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三、招聘計劃
 
  學校本次面向海內外公開考試招聘97名工作人員,其中研究生92名,本科生5名。具體詳見《重慶醫科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3.年齡要求:本科生在30周歲及以下,研究生在35周歲及以下,博士放寬至40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簡章發布之日前一天。學校緊缺專業人才等,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備案后,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4.學歷要求:具體見《一覽表》。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5.論著要求:
 
  (1)自然科學類碩士,應在CSCD期刊發表學術論著2篇,其中1篇在CSCD核心庫期刊發表;或在SCI論文檢索系統收錄的期刊上發表1篇學術論著;
 
  (2)社會科學類碩士,應在中文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期刊上發表學術論著1篇;
 
  (3)七年制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歷教育,并達到授位條件,公開發表1篇學術論著。
 
  以上論著均要求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發表(SCI論文影響因子≥10分的除外)。
 
  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體育醫學院、護理學院及中醫藥學院不作論著要求。
 
  6.工作經歷要求:非臨床醫學類研究生須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8年11月17日0︰00至2018年12月31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醫藥衛生人才網(www.cqwsrc.com)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院系(部門)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學校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5-10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導致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可在2018年12月31日24:00前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考核。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院系(部門)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并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部門)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人事處,聯系電話見《崗位一覽表》)。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9年1月8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或面試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6.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9年1月14日9:00起至2019年1月18日24:00前登錄重慶醫藥衛生人才網(www.cqwsrc.com)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將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六、考試考核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測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大綱以2018年2月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9年1月19日(周六),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專業科目測試
 
  (1)教學科研崗、實驗技術崗、編輯崗、圖書信息服務崗、智慧校園建設崗及輔導員崗的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崗位)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以講課、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并打分,分值為100分。由各院系(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測試比例為3:1,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公共科目測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科目測試。
 
  (2)綜合管理崗及各學院研究生管理崗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專業科目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測試比例為2:1,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公共科目測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科目測試(面試)。
 
  七、資格復審及專業科目測試(面試)
 
  面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一)專業科目測試(面試)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面試比例為2:1,教學科研崗、實驗技術崗、編輯崗、圖書信息服務崗、智慧校園建設崗及輔導員崗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綜合管理崗及各學院研究生管理崗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二者之一即可。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等情況,在重慶醫科大學公眾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證、《重慶醫科大學崗位申請表》及本表填報的其他印證材料原件到各院系(部門)(詳見《一覽表》)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試考核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1)教學科研崗、實驗技術崗、編輯崗、圖書信息服務崗、智慧校園建設崗及輔導員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2)綜合管理崗及各學院研究生管理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50%。
 
  八、體檢和考察
 
  校長辦公會對應聘人員考試結果進行綜合審定,并按照考試總成績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體檢由學校會同院系(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或各院系(部門)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會同各院系(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完成體檢或考察環節后,放棄后續資格的由各院系(部門)報學校備案。
 
  九、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學校公眾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校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1個月之內。1個月后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納入事業編制,學校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擬聘人員應按時報到,在接到報到通知后30日內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019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認證證明)及論著要求,取消聘用資格。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4),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二、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一覽表》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部門或人事處。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3631020
 
  3.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63631020
 
  4.招聘政策咨詢重慶醫科大學人事處,電話:023-68485444
 
  本簡章由重慶醫科大學負責解釋。
 
  重慶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hr_cqmu@163.com。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 重慶醫科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
 
  2. 重慶醫科大學崗位申請表
 
  3. 同意(誠信)報考事項
 
  4.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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