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自貢榮縣公安局招聘輔警50人公告
榮縣公安局關于招聘輔警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榮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輔警的崗位為勤務崗位(限男性)和文職崗位(限女性),招聘輔警名額為50名,其中:男性招聘45名,女性招聘5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公安勤務輔警招聘25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榮縣行政區(城鄉不限)戶籍或者已在榮縣行政區辦理居住登記;
2、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較高思想政治覺悟;
3、熱愛公安工作,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即1988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高中及以上文化學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身高168cm及以上,體重60kg及以上,祼眼視力4.6矯正視力5.0及以上,其中身體超重指數不得超出正常體重的20%。
(二)公安交通管理勤務輔警招聘20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榮縣行政區(城鄉不限)戶籍或者已在榮縣行政區辦理居住登記;
2、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較高思想政治覺悟;
3、熱愛公安工作,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即1988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高中及以上文化學歷;
6、具有C1以上駕駛證資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身高170cm及以上,體重60kg及以上,祼眼視力4.6矯正視力5.0及以上,其中身體超重指數不得超出正常體重的20%。
(三)文職輔警招聘5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榮縣行政區(城鄉不限)戶籍或者已在榮縣行政區辦理居住登記;
2、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較高思想政治覺悟;
3、熱愛公安工作,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即1983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大專及以上文化學歷,能熟練操作電腦,具有一定的文秘寫作基礎;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身高155cm及以上,體重45kg及以上,矯正視力5.0及以上,其中身體超重指數不得超出正常體重的20%。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本人有吸食毒品經歷的;
4、本人因違紀違規被開除學籍、公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5、曾經在榮縣公安機關從事輔警工作,本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它原因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天(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時—12∶00時,下午14∶30時—18∶00時。
2、報名地點:榮縣公安局八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名時請帶好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退伍(復員)證明、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張,報名現場填寫《報名信息登記表》1份。有駕駛證、專業技術資格等級證書、各類榮譽證書的應聘人員請帶好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根據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再進入下一輪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聘資格,一切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5、領取《準考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聽通知在公安局五樓504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并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分為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報考文職輔警的人員還需進行專業考核。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筆試、面試和專業考核各按100分出題進行考試。
1、體能測試:所有報名初審合格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執行,本次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女子為800米)、4*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體能達標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筆試和面試環節。合格標準:男子1000米4分25秒(含)內為合格,4*10米往返跑為13秒1(含)內為合格,縱跳摸高為265厘米(含)內為合格。女子800米4分20秒(含)內為合格,4*10米往返跑為14秒1(含)內為合格,縱跳摸高為230厘米(含)內為合格。測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具體測試基本法律法規、保密守則、公文寫作、公民道德建設、科技等基礎知識,市情縣情、常識和時事政治。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3.面試:依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地點為:縣公安局八樓會議室。
4.專業考試:按照文職輔警崗位所需專業進行考試。
5.加分項目:具備以下條件者每項加0.5分。
①中共黨員;
②復退軍人;
③警察學院畢業生;
④現在榮縣從事網格化管理服務或交通勸導工作滿2年以上人員;
⑤曾獲得市級以上表彰人員;
⑥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6.總成績的確定:報考公安勤務崗位和公安交通管理勤務崗位輔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分項目,其中筆試成績按40%計入,面試成績按60%計入。報考文職崗位輔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加分項目,其中筆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各按20%計入,面試成績按60%計入。
(三)體檢、政審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在榮縣公安局公開欄張榜公布。體檢在縣級綜合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自理。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予以政審,政審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個人信用、違法犯罪情況(含吸毒史審查)、工作經歷、專業技能及學歷的真實性和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的情況等。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而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崗前培訓
政審合格者,由榮縣公安局根據工作崗位要求,組織崗前集中培訓,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報到參訓。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不予聘用。崗前培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職責與工資待遇
(一)工作職責
協助民警執行符合《榮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
(二)人員身份及工資待遇
1、崗前培訓合格后,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勞動合同。輔警人員身份為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員。
2、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個人德才表現佳,能適應工作崗位需要的,可繼續聘用;不能適應工作崗位需要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被聘用人員工作期間工資薪酬標準按《榮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按規定為招聘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假期。
4、聘用崗位參照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管理被聘用人員,被聘用人員必須遵守聘用單位的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5、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被聘用人員工作崗位。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駐局紀檢組、監察室等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13)470368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榮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榮縣公安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