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2000年,是海南省第一所獨立設置公辦性質的高職院校,隸屬海南省人民政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和《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方案》精神,現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其中,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8)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9)失信被執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條件,詳見《海南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方案》規定在學校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均可進行網絡報名,將所需材料發送至學校公開招聘電子郵箱rlzyb@hcvt.cn。
2.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16時。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須填寫《海南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附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職業資格證)和有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發送到指定郵箱(壓縮文件請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
報名須填寫具體應聘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未填報應聘崗位的不予受理,多報崗位的以排序第一的崗位為準。
(2)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3)應聘人員應密切關注海南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的招考動態,及時知曉和了解公告信息,否則責任自負;同時,應保持報名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由學校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核發筆試《準考證》,并要求簽訂《考生承諾書》,承諾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無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相關情形等。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方式、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以報考崗位需要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
(3)筆試實行百分制,由學校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學校在網站公布。
2.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其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
(3)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中,原則上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產生,末位同分者一同入圍面試。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員確定。
(4)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聘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3.綜合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網站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出現綜合成績平分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學校組織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另行組織招聘。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復查,以復查結果為準。
(六) 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學校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學校按規定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和《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方案》的各項紀律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紀檢部門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海南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海南職業技術學院人力資源處 楊芮
聯系電話:0898-31930808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898-31930814
海南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