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選聘家事審判司法輔助人員25人公告
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選聘家事審判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為正確處理家庭成員間各類糾紛,最大限度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家事少年審判改革,助力家庭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一批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心理疏導員(以下簡稱三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聘崗位及人數
共計劃選聘家事調查員12名、家事調解員12名、心理疏導員1名。
上述“三員”均不屬于法院編制內人員。
二、工作內容
家事調查員按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家事審判工作中某具體事務進行專項調查,向人民法院出具調查報告。
家事調解員通過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派或委托,對訴前案件進行調解,對訴訟中案件進行協助調解,對案后回訪案件進行跟蹤調解,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解決糾紛。
心理疏導員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同意,對個案當事人或者未成年人進行心理疏導,向人民法院出具心理疏導情況報告。
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參與工作采取個案委托方式,心理疏導員采取預約方式。
三、報名條件
(一)家事調查員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滿三十周歲,居住在揚州市境內,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作風正派;
3、具有豐富的社會知識、經驗和高度的責任意識、熱心群眾工作并具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
4、具有法律從業經歷、法學專業背景或基層工作經歷的,優先選任;
5、具有適宜處理家事糾紛專業背景的,優先選任。
(二)家事調解員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滿三十周歲,已婚,居住在揚州市境內,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作風正派;
3、熱心于社會公益事業和家事糾紛的化解工作,能做到熱心、耐心、細心、誠心;
4、具備相關法律、心理學知識或具備一定社會經驗和調解能力,能夠較好完成調解工作。
(三)心理疏導員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滿三十周歲,居住在揚州市境內,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作風正派;
3、熱心于公益事業和心理疏導工作,富有親和力和同情心;
4、具有心理咨詢相關資質,有一定的個案面詢經驗;
5、婚姻家庭、兒童心理咨詢方向的心理咨詢師優先。
(四)下列人員不得選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其他不適宜從事家事糾紛調查、調解及咨詢工作的。
四、選聘程序
1、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
廣陵法院地址:揚州市廣陵區江都北路545號少年庭
(2)網絡報名。
郵箱:463559323@qq.com
聯系人:朱彤
聯系電話:15995126853
截止時間:2018年11月25日。
報名需提交兩寸照片兩張,個人簡歷,身份證及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按要求提交報名表(報名表見附件)。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
2、考察:我院對報名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品行進行綜合考察后確定擬聘人選。
3、聘任并公告:擬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由法院出具聘書,聘期1年,期滿考核通過可以續聘。所聘“三員”名單將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五、薪酬待遇
特邀調解員、家事調查員根據實際情況發放誤工、交通等補貼,表現突出的,給予物質或者榮譽獎勵,心理疏導員給付適當報酬。
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