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聘輔警643人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第十期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十期警務輔助人員6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要求等詳見《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第十期)》(詳見附件1)。
二、工作職責
參與公安機關執法崗位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主要為協助民警開展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社區入戶走訪、窗口引導、110接處警、文稿撰寫、檔案整理、設備系統維護、后勤綜合服務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助開展的工作等。
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警務輔助人員須服從公安機關統一分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為福建省戶籍人口。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各崗位報考年齡限制參照《崗位表》中要求執行,其中:
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2年12月1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7年12月1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4.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各崗位學歷與專業要求參照《崗位表》和《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簡表》執行(詳見附件4)。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期間為全日制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8.從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開招聘的輔警崗位中辭職,自批準辭職之日起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與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根據人員學歷和崗位層級的不同,全年工資待遇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間不等(含季度、年度績效獎金及各類津補貼),另依法依規為其繳交單位及個人“五險一金”。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考核合格者將予以正式聘用。
工資標準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執行,試用期考核合格者發放試用期考核績效獎金。并將隨著經濟的增長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資待遇。配發統一制式服裝。
五、招聘程序
經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公示后,簽訂勞動合同。各環節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公告通知為準。招聘考試不指定培訓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后不再更改。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
報考第11至17崗位:福州市公安局大院內(鼓樓區津門路11號);咨詢電話: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報考第21至24崗位:福州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鼓樓區天泉路279號),咨詢電話:0591-87727111(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報考第31至34崗位: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鼓樓區福新路230號),咨詢電話:0591-87620935(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報考第41至45崗位: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信訪室(臺江區大同路14號)咨詢電話:0591-63026611(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報考第51至56崗位: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信訪室(倉山區朝陽路30號),咨詢電話:0591-83463996(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報考第61至64崗位: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晉安區火車站西園村坑頭698號),咨詢電話:0591-88538023(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報考第71至73崗位: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區)分局(閩侯縣上街鎮廣賢路8號),咨詢電話:0591-23506266(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七、報名方式
報名時,請考生本人現場報名,并攜帶下列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供資格審核:
(1)二代身份證;
(2)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3)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各崗位的,須提供本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上網查詢并打印本人學歷信息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選擇在線打印)。注冊備案表上需生成在線驗證碼(網頁截圖打印無效)。個人提交《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效。
(4)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資格證書、駕駛證等各類技能證書;
(6)民警配偶及子女報名的,應提供關系人的在職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退役士兵報名的,應提供退役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7)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張;
(8)填寫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表格須用A4紙單面打印,填寫內容須電腦打印,“報名人簽名”欄目由報名人員親筆簽名。考生應下載本期公告中的報名登記表前往報名。
(9)報考崗位中如有公安機關服務經歷要求的,報名時還須提供《公安機關服務期認定表》(詳見附件3)、社保出具的個人近10年《社保個人歷年繳費明細表》。《認定表》需由所在部門及主管單位政工部門出具鑒定意見。
八、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資料。考生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2)報名初審環節結束后,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若發現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公告通知為準。
(3)準考證作為參加各環節考試的重要憑證,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不再補辦。
(4)考生進入體檢、政審、聘用等環節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提出放棄的等情況,兩年內不得報考福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
(5)考生提交的各項材料,由用人單位統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6)福州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www.fzga.gov.cn/)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通訊暢通。
福州市公安局咨詢電話: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間9:00-11:00、15:00-17:00)。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1.福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第十期).xls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