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系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管員共5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能勝任崗位工作;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男性;
7、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現已取得學歷證書,其中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8、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開發區戶籍的退伍軍人和持《就業援助證》人員放寬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 報名地點及報名材料
1、報名時間:
2018年11月26日-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
現場報名: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1108辦公室(開發區松合路369號,地鐵下沙西站北側約900米)。
3、報名提供材料:
(1)《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開招聘協管員報名表》(附件一);
(2)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國家承認的教育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張;
(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6)退伍證、就業援助證等其他材料。
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和錄取。
4、資格審核后報考人員不足招聘計劃2倍的,酌情延長報名期限或核減招聘計劃。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40%和60%(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筆試科目一門,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查應聘人員對法律等公共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閱讀理解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崗位計劃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總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實施前,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可在招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并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及其他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及本人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
擬聘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工資待遇按照《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本公告由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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