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中山市華僑中學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11人公告
來源: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
2018-11-20 10:10:21
中山市華僑中學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公告
因教體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市有關文件規定,中山市華僑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共11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華僑中學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年版)》(附件2);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
6.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若獲聘用,須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時須按如下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書及證明:(1)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在報考時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2)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在試點省份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在報考時若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教學實踐課程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試點工作啟動后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在報考時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須提供的資料及要求。應屆畢業生需提交:(1)《中山市華僑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附件3);(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復印件(原件備驗);(3)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完整的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材料); (4)個人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等)。
2.報名方式: 電子郵件報名或現場報名。
(1)電子郵件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方式:將上述報名所需資料的電子版或掃描版(附照片),發到我校招聘郵箱zsqz2010zp@126.com。簡歷的文件名為“學科+姓名”。原件將在招聘現場核實。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林老師,0760-88700302。
(2)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0日下午16:00。方式:在華中師范大學就業處B112室現場提交報名所需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4.確定參加考試人員。由學校招聘小組審核報名資料,根據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學習成績、特長、獲獎等情況,擇優按崗位擬招聘人數不少于1:2的比例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2018年12月10日前,我校通過微信、短信或電話等通知入圍考試人員有關考試安排和相關事項。
(二)考試
考試采取專業知識測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的身份證一致。
1.專業知識測試。測試內容為與高考相關的專業知識。根據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不多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個環節人員。
2.面試。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和《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重點考察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專業素養和從教潛能等方面。
面試采用試教和面談的方式進行,試教內容為高中課程,占面試成績的70%;面談內容為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占面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華僑中學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3.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滿分100分)×4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滿分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統一設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根據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及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專業知識測試、面試各項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簽訂就業協議
我校與考察及體檢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因考察、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我校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四)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并進行資格復查,其方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體檢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結果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認定后,于2019年開學前辦理擬聘人員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結果為準。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暫不定崗位等級。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校網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2.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4.因個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
5.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6.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7.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8.放棄聘用資格者;
9.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10.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華僑中學負責解釋。
中山市華僑中學咨詢聯系電話:0760-88700302。聯系人:林老師。
中山市華僑中學監督投訴電話:0760-88722686。
中山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中心監督投訴電話:0760-89989922
學校網站:http://www.zsqz.com
附件:1-3下載
1.中山市華僑中學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8年版)
3.中山市華僑中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
中山市華僑中學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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