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蒙山縣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自治區人社廳、編委辦、發改委、財政廳和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和自治區委組織部、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a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55號)、《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梧政發〔2012〕52號)及中共蒙山縣委辦公室、蒙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蒙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若干規定〉的通知》(蒙辦發〔2017〕28號)等有關規定,我縣定于2018年12月1日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衛生專業計生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遵循“干什么、考什么”的人崗相適原則,充分結合衛生計生行業特點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價。
二、招聘范圍和計劃
招聘范圍為全縣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衛生技術專業人員80人,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2018年蒙山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計生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立志為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二)身體健康,體檢結果符合國家醫師、護士等執業的相關要求。
(三)鄉(鎮)衛生院應聘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具體學歷按招聘單位崗位要求。
(四)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7日至2000年11月27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獲得碩士學位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蒙山縣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受處理或處理期未滿七年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7日-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蒙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三樓行政辦公室(人事股);
3.報名時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有效材料(以上證件、材料均需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蒙山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現場領取),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兩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4.在職人員持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6.符合免筆試的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組成審核機構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因審查不嚴造成失誤由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確認的,應對報考者說明原因。
報考人員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崗位資格條件,認真核對個人填報信息,報名時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崗位條件的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11月29-30日(資格審查通過者由招聘主管部門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開考比例調整
擬聘崗位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方可開考。對于達不到比例又確需開考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縣人社局、衛計局審核后報縣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開考。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蒙山縣城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免筆試條件。
對于報考蒙山鎮衛生院之外的鄉(鎮)衛生院崗位人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不需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并不受報考崗位1:3面試比例的限制:
(1)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
(3)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人員;
(4)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
4.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衛計局及縣人社局統一劃定,并通過蒙山縣政府網和蒙山縣人社局網站公布。
5.成績通知。筆試結束后由縣衛計局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報縣人社局備案后在蒙山縣政府網和蒙山縣人社局網站予以公告。
(二)面試
1.面試資格初審
筆試成績沒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節。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符合免筆試條件的考生直接參加面試。以上兩類人員一同列為面試人選。
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通知面試人員將報名申請材料通過傳真、郵寄或個人送達的方式,給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工作經歷證明(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人員須提供)。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招考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經招聘領導小組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招考崗位沒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已確定的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在梧州人才網、蒙山縣政府網、縣人社部門網站公示,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主管部門通知面試人員。
2.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員名單在梧州人才網、蒙山縣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門書面通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將現場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材料審核無誤的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提供的原件與資格初審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符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面試的組織
面試工作由縣衛計局會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5.面試方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經招聘領導小組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成績確定
面試后由縣人社局、衛計局按照面試實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報考我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體檢人員由縣衛計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
(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通過考試、考核、體檢擇優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蒙山縣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上公布,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擬招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九、人員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公開招聘的衛生技術人員一經聘用,招聘單位和縣衛計局、人社局按照《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3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辦好相關聘用手續,并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負責填寫《蒙山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人員審批表》和《蒙山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人員名冊》;縣人社局負責辦理崗位、工齡認定和工資審批等聘用手續的審批工作。
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按照“定編定崗不定人”的新機制,統一納入崗位設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同等待遇。
十、紀律要求
(一)參與2018年度蒙山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各單位人員要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規定,遵守組織紀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時完成招聘各階段工作。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十一、其他說明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蒙山縣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6285056。
附件:蒙山縣2018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
蒙山縣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