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包頭市財政局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4人公告
包頭市財政局2018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貫徹實施人才優(yōu)先發(fā)展戰(zhàn)略,進一步改善市財政局人才隊伍結構,更好地滿足工作需要,市財政局決定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計劃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4名,詳見《包頭市財政局2018年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附后)。
二、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職業(yè)道德和心理素質,開拓進取、勇于創(chuàng)新,符合包頭市財政局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需求。
(二)年齡在22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學位人員;
2、取得當年度QS世界大學前1000名的海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3、“雙一流”大學(原“985”、“211”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四)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11月1日。
(五)報考人員選報崗位必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不得跨專業(yè)報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以電子郵箱內郵件接收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包頭市2018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報名表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直接發(fā)送至市財政局指定郵箱(btczzgk@163.com)。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面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應聘期間必須暢通,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應聘的,責任自負)。
4、應聘人員對《崗位需求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直接與市財政局人事科聯(lián)系或咨詢。
(二)資格審查
1、時間:2018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2、方式
(1)初審。由市財政局人事科對網上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向本人反饋。
(2)復審。報名人員持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單位同意參加應聘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登記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及其他相關材料到市財政局人事科(包頭市青山區(qū)建設路193號,財政辦公大樓人事科1308房間)進行資格復審。
四、面試考核
人才引進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原則上開考比例為1: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想觀念、職業(yè)素養(yǎng)、專業(yè)水平、語言溝通和處理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滿分為100分。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在一定范圍公示3個工作日。
五、體檢和組織考察
面試考核結束后,按照引進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進入體檢及考察環(huán)節(jié)。
(一)體檢
體檢醫(yī)院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和標準依照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照面試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考察
市財政局派出考察組,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赣脥徫灰螅瑢M聘用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核綜合素質,認真核查擬聘用人員的檔案,凡發(fā)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試用期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1、對擬聘用人員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市財政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為7日。公示結束后,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用編和人事聘用手續(xù)。
2、2018年應屆畢業(yè)未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在人才引進工作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引進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4、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受聘人員符合《包頭市加強重點領域人才工作十項措施》條件的,享受相關待遇。
七、其他事項
人才引進過程中,有關通知、崗位調整、成績公布、體檢、遞補、聘用等事項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市財政局網站公布。
咨詢電話:0472-5228709,0472-5228710
監(jiān)督電話:0472-5228708,0472-5228694
附件2.包頭市財政局2018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
包頭市財政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