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賀州市委人才辦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引進人才基地建設,充實黨政機關綜合寫作人員,多渠道吸納優秀人才,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賀人社發〔2013〕53號)等規定,經研究決定,賀州市委人才辦公開招聘黨政綜合寫作人才1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黨政綜合寫作人才(使用事業單位編制)10名,詳見附件1《賀州市委人才辦2018—2019年度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此次招聘面向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區內廣西師范大學、廣西民族大學2019年應屆碩士畢業生。應聘對象應具備如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良好的寫作理論功底和扎實的文字處理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自愿在賀州市最低服務3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
考生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采取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現場報名設三個站點:
1. 廣西師范大學,在雁山校區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時間:11月27日上午,9:00—12:00,接受現場報名。
2. 廣西大學,在君武館二樓招聘宣講大廳,時間:11月28日上午9:00—12:00,接受現場報名。
3. 廣西民族大學,在學校大學生活動中心,時間:11月28日下午15:00—17:30,接受現場報名。
網絡報名:
請有意應聘的考生于11月21日—11月29日17:30,將報名有關材料(共5項)電子版發送到賀州市委人才辦電子郵箱hzsrcb@126.com。
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賀州市委人才辦2018年—2019年度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2)《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
(3)在有效期內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4)學校提供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免費。
(二)報名資格審查
賀州市委人才辦根據本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于2018年11月21日8:00--11月30日12:00期間,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收到報名材料次日起2日內反饋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應說明原因。
各職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通過的報名人數原則上需達到1:3以上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經此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可按實際人數進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后,由賀州市委人才辦通知考生參加筆試。
2019年7月20日前,應聘考生需向招聘機關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能提供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分2個考點,設在廣西大學、廣西師范大學
筆試科目:《申論》
(四)面試
面試設桂林、南寧2個站點。
1. 桂林站點設在廣西師范大學,面試時間:2018年12月3日14:00—18:00。
2. 南寧站點設在廣西大學,面試時間:2018年12月5日8:30—18:00。
面試方式:現場介紹+面談。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者為合格。
面試成績在本考點面試結束后統一向考生公布。
(五)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由賀州市委人才辦組織有關專家集中評卷。筆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以上者為合格。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成績,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人選。如果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入圍人選。入圍人選名單在賀州黨建網進行公布。
(六)考察
考察采取見習考察和函詢調查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其中:見習考察,由賀州市委人才辦根據擬聘用崗位安排考察對象到市直相關單位見習15天(時間安排是2019年寒假),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崗位匹配性等。函詢調查,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表現等情況。由賀州市委人才辦綜合見習考察和函詢調查情況,形成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由此次專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則在報考同一職位并符合成績要求的其他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2019年6月下旬前,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市委人才辦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申請視為自愿放棄。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八)公示
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賀州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我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引進人才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安居補貼、生活補貼、人才公寓按我市引進人才有關待遇執行。
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選。
四、監督與咨詢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具體事宜由賀州市委人才辦2018年—2019年度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5123955,5136583
監督電話:0774-5128872
附件:
1.賀州市委人才辦2018—2019年度公開招聘黨政綜合寫作人才職位計劃表
2.賀州市委人才辦2018—2019年度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賀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