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36人公告
江蘇省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快建設淮海經濟區人才高地,招引高層次、專業化教育人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應聘人員應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2017年和2018年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五)符合相應的年齡、戶籍及學歷條件: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至2000年11月30日之間出生)。不限戶籍。
崗位代碼01-21的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22-27的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
應聘人員須于資格審核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協議書,且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六)具備《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由招聘單位參照《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七)具有相應教師資格(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江蘇模特藝術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崗位(崗位代碼為20-27)應聘人員,聘用后須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前主要從事教學輔助工作。
(八)身心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招聘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招聘公告發布網址: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xz.hrss.gov.cn)
徐州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xz.gov.cn/)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依托校園進行。所有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分時分站招聘方式。第一站招聘計劃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崗位人員,剩余空缺崗位將在第二站繼續招聘,空缺崗位信息將提前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網上發布。
分站招聘安排詳見下表:
招聘地點 |
報名時間 |
報名地點 |
招聘單位 |
南京師范大學 |
12月5日(周三)9:00-16:00 |
南京市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篤學樓招聘大廳 |
徐州市第一中學、徐州市第三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江蘇模特藝術學校、徐州市特殊教育學校 |
北京師范大學 |
12月8日(周六)9:00-16:00 |
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學十六樓就業指導中心141室 |
徐州市第一中學、徐州市第三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江蘇模特藝術學校 |
華中師范大學 |
12月11日(周二)9:00-16:00 |
華中師范大學就業處B112 |
徐州市第三中學、徐州市特殊教育學校 |
江蘇師范大學 |
12月14日(周五)9:00-16:00 |
江蘇師范大學泉山校區8號樓100D教室 |
徐州市第一中學、徐州市第三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江蘇模特藝術學校、徐州市特殊教育學校 |
應聘人員報名時攜帶《報名表》及崗位要求條件所需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報名表》、學習成績單(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教師資格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2吋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等材料。符合報名條件的2017、2018年畢業生須提交《報名表》、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或未開具報到證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2吋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等材料。
(三)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及徐州市教育局對現場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及徐州市教育局通知參加考試。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徐州市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在同一站點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進行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徐州市教育局負責審核指導,并負責解釋。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審核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審核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徐州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3.代碼為1-21的崗位招聘計劃開考比例為1:2,其余崗位為1:3。每一站報名結束后,崗位招聘計劃達到開考比例的,徐州市教育局現場組織考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下一站繼續接受報名,達到開考比例后,徐州市教育局現場組織考試。全部站點報名結束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由徐州市教育局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
三、考試
考試由徐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應聘代碼為22-27崗位的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其他崗位應聘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以徐州市教育局通知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有效證件等要求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網公布。
徐州市教育局負責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和筆試成績一起公布。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代碼為1-21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在筆試、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
面試工作結束后,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網上公布應聘人員的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徐州市教育局通知,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由徐州市教育局負責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徐州市教育局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徐州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五、公示
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徐州市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徐州市教育局官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姓名、擬聘單位及崗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成績、排名,以及與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內容。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徐州市教育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均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徐州市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社部門備案。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和服務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分時分站招聘方式,招聘工作進度及崗位空缺情況請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3738015、80807875(徐州市教育局人事處)
市紀委派駐第十七紀檢組電話:13813477516
徐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