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邁縣委統戰部招聘公告
根據《澄邁縣打贏脫貧攻堅戰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的通知》(澄脫貧指〔2018〕131號)、《關于印發<澄邁縣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規定(修訂)>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號)精神和澄邁縣人社局批復《澄邁縣公益性崗位認定書》的要求,為進一步充實我部掛點的仁興鎮四聯村委會工作力量,完善服務功能,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3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扎實開展,特成立中共澄邁縣委統戰部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 長:魏和金 (縣委常委 統戰部長)
常務副組長:陳智敏(縣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縣民宗局長)
副組長:王白冰(縣委統戰部副部長、工商聯黨組書記)
吳維山(縣委統戰部副部長、臺辦主任)
成 員:許 寧(縣委統戰部副主任科員)
楊小明(縣委統戰部辦公室負責人)
李麗苗(縣委統戰部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吳維山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此項工作的統籌安排、審核把關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面向社會,統一面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三、招聘崗位
根據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3名(全部用于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全部采取聘用制,由中共澄邁縣委統戰部與其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
(一)保潔員1人
職責:負責仁興鎮四聯村委會區域衛生的保潔、協助做好有關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二)護河員
職責:負責仁興鎮四聯村委會區域內的河流、溪渠的日常巡查、垃圾清理等工作。
(三)綠化員1人
職責:負責仁興鎮四聯村委會區域內的樹木、花草的管理、清理、維護及日常巡查工作。
四、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是澄邁縣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
五、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為面試,招聘崗位報名人數2人以上(含2人)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錄用。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8年11月22—26日)
依據經批準的《澄邁縣公益性崗位認定書》崗位設置規定,將崗位招聘信息(內容包括崗位介紹、擬聘人數、招聘時間、聘用條件及崗位待遇等)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公共媒體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個人申請(2018年11月27—30日)
本著自愿的原則,到縣委統戰部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填寫《澄邁縣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交如下材料:(1)個人申請書;(2)標注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意見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建檔立卡戶貧困家庭證明材料原件(核對后退還,下同)和復印件;(3)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4)其他類型就業困難人員,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咨詢電話:0898-67622220。
(三)資格審查(2018年12月3—4日)
對申請報名人員提交材料按本《方案》第四點“招聘對象”規定的條件進行初審。
(四)公開招聘(2018年12月5—6日)
對經初審合格人員,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并在招聘工作結束后報縣委統戰部班子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將擬聘用人員申報材料、招聘材料及名單(花名冊)報縣就業局審核。
(五)復審公示(2018年12月7日—12月12日)
縣就業局進行審核通過后,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社局審批。
(六)討論審批(2018年12月13—15日)
縣人社局討論審批,出具用工通知書。
(七)安排上崗(2018年12月17—19日)
根據縣人社局出具的用工通知書,安排人員上崗就業,并為其辦理好相關用工手續。
七、有關說明
(一)面試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的,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察工作。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據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二)上崗人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書》,其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公益性崗位期限是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多不超過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三)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若發生勞動爭議,可向管轄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待遇
(一)公益性崗位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其崗位補貼標準按我縣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工資發放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每月暫留實發工資的10%,待年底考核后,按照單位制定的考核獎懲辦法發放。
(二)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為其實際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工傷、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負責繳交)。個人應繳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部分仍由個人負擔。
中共澄邁縣委統戰部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