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學年江西招募“銀齡講學計劃”講學教師378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勢資源,調動優秀退休教師繼續投身教育的積極性,提高農村教育質量,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安排部署,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教師字〔2018〕31號)精神。現就江西省2018-2019學年銀齡講學教師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崗位
2018年,江西省計劃招募銀齡講學教師200名。現向社會公開招募崗位378個,具體崗位詳見《江西省銀齡講學計劃2018-2019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廳官網(http://www.jxedu.gov.cn/)查閱相關招募信息。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對象
面向社會招募一批退休優秀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高級教師。
(二)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師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2.年齡不超過65歲(195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4.身體條件適應設崗地區工作、生活環境。
5.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教育教學經驗豐富。
(三)其他要求
1.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2.講學教師不得報考原退休單位崗位。
3.凡是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對象及條件的人員,在自愿報名、資格審核、組織遴選、公示公告、簽訂協議、上崗任教等任何環節中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格。
三、崗位職責。
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連續講學。各受援縣(市、區)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四、待遇及有關政策保障
1.經費保障
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系、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經費。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講學教師工作經費標準為年人均2萬元,由中央財政和省財政按1:1負擔,按服務時間據實結算。
2.政策保障
受援縣為講學教師提供周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對于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對于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銀齡講學教師招募的各個環節不向退休教師收取任何費用。
五、自愿報名
凡自愿報考銀齡講學教師的人員,于11月26日-12月7日按照《江西省銀齡講學計劃2018-2019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附件1)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報名,填寫《江西省銀齡講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電子表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至當地縣(市、區)教育局郵箱。也可到報考縣(市、區)教育局現場報名,現場提交《江西省銀齡講學教師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詳情請電話咨詢當地縣(市、區)教育局。
六、資格審查
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招募公告于11月28日-12月10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七、組織遴選
縣(市、區)教育局組織遴選,具體遴選方式由縣(市、區)教育局確定。
八、公示公告
縣(市、區)教育局將擬招募講學教師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確定為講學教師。
九、簽訂協議
縣(市、區)教育局與招募講學教師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
十、上崗任教
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按照服務協議于12月底前安排講學教師上崗,并做好管理服務和考核工作。
十一、組織紀律
銀齡講學教師招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從受援縣教育學校實際需要出發,結合講學教師特長,選準學科專業。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招募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定處理。涉及銀齡講學教師招募的相關信息,以江西教育網發布的信息為準。本公告由江西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江西省教育廳師資處0791-86765178
崗位咨詢:相關崗位情況請咨詢設崗單位,聯系方式見崗位需求表
附件:1.江西省銀齡講學計劃2018-2019學年招募講學教師崗位需求表
江西省教育廳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