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宿遷泗洪縣選聘高層次教育人才10人簡章
泗洪縣2018年公開選聘高層次教育人才簡章
為促進我縣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滿足中小學校對高層次人才的迫切需求,經縣委、縣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中小學高層次教育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選聘單位、選聘崗位、計劃選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附件1《崗位簡介表》。
二、選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德才兼備,身體健康;有深厚的專業功底、較強的教育教學和教科研能力;有較強的開拓創新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協作意識。
2.志愿在泗洪縣長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
3.年齡需在45周歲及以下(1972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年齡放寬至48周歲以下(196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仍在教學崗位任教,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宿遷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5)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工作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由縣委人才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聯合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3日— 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一律不得補報)。
報名地點:泗洪縣教育局二樓組織人事科218房間。
提供材料:①《報名表》;②身份證;③學歷(學位)證書;④應聘崗位所需的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各類相關資格證書;⑤各類獲獎證書;⑥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⑦個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證件照4張(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另三張在背面寫上姓名和應聘學段學科)。上述②—⑥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對現場報名的考生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本次選聘考試不設開考比例。
(二)面試
面試采取在現行相應學科教材中隨機抽課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按照選聘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選聘崗位總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教,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選聘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需在選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逾期不參加體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選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8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對不符合本《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結束后,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泗洪網公示七個工作日。
(六)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執行全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10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須在本縣中小學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期間不得申請調出縣外或參加縣外任何形式的教師招聘活動,否則由聘用單位隨時終止聘用關系,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在聘用審批之日起一個月內自行負責處理到位,否則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四、相關待遇
根據《縣政府關于印發泗洪縣人才引進培育實施辦法的通知》(洪政發〔2018〕94號)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聘用人員可享受相關人才待遇;引進或現有在崗的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配偶為中小學副高級教師的,可參照本簡章設區市學科帶頭人選聘條件參加報名考試。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0527—89896819
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組,0527—80791057
六、本《簡章》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 —86239269
附件2:泗洪縣2018年公開選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報名表.doc
中共泗洪縣委人才工作辦公室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教育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