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長沙市雨花區人民陪審員招聘100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印發〈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通知》(司發〔2018〕6號),現就長沙市雨花區2018年度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全區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100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80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20名。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選任程序
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
隨機抽選由長沙市雨花區司法局會同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從本區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確定。
個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當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向長沙市雨花區司法局提交身份證及復印件(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長沙市雨花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
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由被推薦人所在單位、所屬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人民團體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向長沙市雨花區司法局提交被推薦人簡歷、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長沙市雨花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
四、資格審查
由長沙市雨花區區司法局會同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區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
五、提請任命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院長提請長沙市雨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六、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做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聯系咨詢電話:0731-85880183、0731-85881438
報名地點:雨花區司法局基層科辦公室(左家塘街道辦事處六樓雨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長沙市雨花區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紙質檔及電子檔1份;
3.本人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
特此公告。
長沙市雨花區司法局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
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