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麓山楓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招聘18人公告
根據湖南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等部門“關于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民政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湘民發[2018]10號)和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民發[2018]16號)文件精神,湖南省麓山楓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江永縣鄉鎮民政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專職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待遇
面向全省公開招聘社工站工作人員18名,與湖南省麓山楓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為2000元/月。錄聘后工資福利待遇:①每人月3500元,工資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基本工資占80%,按每月2800元發放;績效工資占20%,每半年績效考核后發放;②同時按規定辦理“五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險);③年底按績效考核發放獎金,最高不超過其一個半月工資的獎勵工資。
二、招聘條件
1、具有江永縣戶籍優先(根據戶口簿或身份證認定);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需要提供學歷證明原件查看),專業不限,具有社會工作專業資質的人員優先;
4、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有社會責任感和事業心,熱心從事鄉鎮社會工作服務;
5、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紀律;
6、五官端正、肢體健全,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政審、錄聘等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永縣政府門戶網站等途徑進行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照常報名)。
2、報名地點:江永縣民政局一樓信訪室。
3、報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必須由本人到報名地點報名,不能委托他人代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攜帶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張。
(2)我中心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報考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視的為放棄報考,提供虛假信息資料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資格。
(3)通過報名資格初審人員需提供個人簡歷。
(4)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少于1:2,如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12月3日下午14:30-17:30。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總分均采用百分制,綜合成績為筆試、面試成績折算后的成績之和(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1、筆試
①筆試內容:根據所提供的材料,自選角度寫一篇不少于800-1200的文章,題目自擬。
②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與參加面試人員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在比例范圍內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量為10分鐘。
(3)面試評委為5人,個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1、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地點待定;
3、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4、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入圍對象放棄體檢的,予以遞補。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審對象。政審時考生必須提供本人檔案資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錄用資格:①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的;②受刑事處罰的;③因犯錯誤曾被工作單位開除的;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⑤因違紀違法被政法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⑥相關資料和證件不齊全、資格復審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錄聘條件的。
如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政審資格的,予以遞補。
(六)錄聘
政審合格后,由湖南省麓山楓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派遣到江永縣各鄉鎮社工站點從事民政社會工作,服從當地政府民政辦的工作安排和縣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如不服從安排或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聘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整個招聘工作自覺接受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永縣民政局、江永縣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的業務指導和紀律監督。
2、未盡事宜由湖南省麓山楓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3、聯系人:周宇瑤(18874274742)
衣金娥(13873137373)
湖南省麓山楓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