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貴港市桂平市木樂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招聘公告
根據木樂鎮建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高依法管理城鎮的質量和水平,為木樂鎮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著力解決我鎮“亂占濫建”、“臟、亂、差”等現象屢禁不止的問題,全力打造全國特色小鎮決定成立木樂鎮城鎮綜合執法隊。現參照其他城鎮建設的經驗,結合我鎮實際,木樂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執協管員兩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綜合執法協管員崗位,男2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功底,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好,有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四)有吃苦耐勞、樂于服務和甘于奉獻的精神,能適應夜班和加班。
(五)本鎮戶籍人員、退伍軍人及木樂鎮貧困戶,個別有專業特長、熟悉使用辦公軟件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從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8:00---12:00; 14:30—17:30),雙休日除外。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將個人報名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至郵箱pjhent@sina.com。
3.地點:桂平市木樂鎮國土規建環保站安監站;
(二)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2.學歷證書(查驗原件);
3.桂平市木樂鎮公開招聘協管員報名表(附件)。
(三)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形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示與聘用
1.公示:經面試、組織考核和體檢合格后,在木樂鎮人民政府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聘用:公示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工作職責
木樂鎮城鎮綜合執法隊行使木樂鎮的規劃執法管理權,查處亂占濫建等違法違規行為,并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行使以下職能:
(一)按照木樂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開展巡查控管工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建筑,依法采取制止、拆除等相關措施;
(二)協助處理因查處違法違規建筑引發的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等問題;
(三)對轄區和管理范圍內單位和居(村)民進行規劃、土地管理及征地、拆遷、還建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
(四)完成鎮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和查處違法建筑的目標考核任務;
(五)履行鎮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五、工資待遇
聘用期間,工資待遇:2000元/月(由財政按月發放),聘用期間由單位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個人承擔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六、管理方式
聘用的綜合執法協管員與木樂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簽訂勞動合同、承諾書。由木樂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統一負責加強綜合執法協管員的規范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紀律保密等工作培訓。
未盡事宜,請與木樂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工作人員聯系。電話: 0775-3666309; 15778793603
木樂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