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烏海海勃灣區人才交流中心招聘139人公告
海勃灣區人才交流中心關于公開招聘政務輔助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海勃灣區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務輔助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計劃招聘政務輔助工作人員139名(具體見崗位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海勃灣區戶籍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12月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1983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4.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可不受戶籍限制(不含在職教育)。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事業單位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13日下午18:00,在截至時間前未提交完整的報名表,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地點:烏海市文體中心
3.報名要求: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報名者須持本人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2寸藍色同底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公開招聘政務輔助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4.資格初審。對報名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向符合招聘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
5.領取準考證。應聘人員必須于2018年12月15日下午15:00至18: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聯系人:劉歡 電話:2059589
(二)開考比例
招聘名額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適當調整開考比例。
(三)考試
1.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和面試相加的總成績,確定擬聘人員。
2.筆試。筆試占總成績的60%,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
3.面試。面試占總成績的40%。
4.考試時間。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將在海勃灣區政務網另行通知。
5.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將在海勃灣區政務網上公布考試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
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察
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人選在海勃灣區政務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公示時間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人員。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工資待遇:每人每月3800元(含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并繳納社會保險。
人員管理:政務輔助工作人員不使用編制管理,正式錄用后,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實行年度考核機制,考核不合格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如需要續簽,根據工作需要及相關規定續簽勞動合同。
六、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473-2059985
七、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名者對提供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報名者應當保持電話聯系通暢,如因本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四)考試相關信息請隨時查看海勃灣區政務網,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正常參加考試者,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