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要求,結合我院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科研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水利廳指導監督下,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院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院紀檢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水利廳網站(http://www.hnwr.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8時00分-12時00分,下午2時30分-5時30分)。
2.報名地點
湖南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辦公樓325-1房(長沙市雨花區韶山北路370號)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郵箱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①請應聘者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水利廳網站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各學習經歷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代表性論著、科研項目及其他業績材料:論文(含期刊封面和論文內容、注明期刊級別詳細信息)、項目(含立項文件或結題證書)、專利證書等原件。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
郵箱報名:請應聘者將現場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或拍照,以壓縮包(其名稱為“崗位名稱+姓名”)形式發送至報名專用郵箱hnskyrs@163.com,并與用人單位確認是否收到郵件。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要求我院將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如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科研水平、學術能力等,總分100分。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根據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水利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水利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5486456(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辦公室)
監督電話:0731-85486307(省水利廳人事處)
0731-85483062(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紀檢)
湖南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