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深圳鹽田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招考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深圳政府在線
2018-12-07 15:33:27
鹽田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鹽田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擬公開招考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人數
崗位名稱:政府專職法律顧問人數:1人
該崗位設置主要負責但不限于鹽田區黨內法規相關工作,應遵從相關工作安排。
二、招考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招考方式進行招聘。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法學本科以上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3.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曾從事政府法制工作者優先考慮;
4.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1.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曾有違反計劃生育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應聘情形的。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下載填寫《報名表》(附件)并發送至電子郵箱:yangsx@yantian.gov.cn。郵件提交報名材料時間截至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18:00。
電子郵件報名資料包括: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其他證明個人能力、經歷的材料(只需提供電子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招聘工作小組對報名資料進行初步審查后,認為符合報名條件的,電話通知報名人員帶齊報名資料原件和一寸彩色照片1張到鹽田區區委(區政府)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現場通過資格審查的,現場參加筆試。
(三)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主要考察報名者的法律功底和綜合素質。筆試成績為優等者參加面試,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綜合評議及考察。招聘單位結合筆試、面試成績情況進行綜合評議,視情況對擬招聘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在工作單位的表現等進行考察,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體檢。擬聘用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六)聘用。對愿意簽訂聘用合同的擬聘人員,區委(區政府)辦公室與之正式簽訂聘用合同。
(七)擬聘人選遞補。擬聘用人選因故不簽訂合同,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工作小組從考察人選中經綜合評議補選擬聘用人選。
五、福利待遇
工資待遇等事項按照市、區政府法律顧問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專職法律顧問五至一級月稅前工資標準分別為8300元至17500元)。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深圳市鹽田區委(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 25226638(楊先生)
附件:《報名表》
鹽田區委(區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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