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黃岡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12人公告
為加強鄉鎮人社服務平臺建設,經縣人民政府同意,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基層人社公益性崗位人員。為保障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現將招聘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2名,充實到鄉鎮辦人社服務中心,具體崗位如下:青石1名,張榜2名,向橋2名,管窯1名,株林1名,橫車1名,八里1名,蘄州1名,劉河2名。
二、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為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基本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國國籍,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踏實,熱愛基層工作,愿意投身到基層到一線從事公共管理和服務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2000年12月1日以前出生,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現役軍人、應屆的在校學生;
4、違反綜合治理條例、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受理應聘的。
三、工資待遇
公益性崗位人員基本工資待遇包括:公益性崗位補貼1250元∕月,三項保險(養老、醫療、失業)。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采取筆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錄,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聘用等步驟和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人社局五樓)或當地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3、報名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現場報名,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①所有報考人員均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張,填寫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卷面分數100分。其中,人社政策法律法規60分,時事政治10分,計算機知識10分,基本公文寫作20分。筆試均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8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等事項具體見準考證。
3、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2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三)考核
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考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工資保險等手續,聘期3年。新聘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因工作需要,有少數崗位調劑的,新聘人員要服從組織安排調劑,如不服從分配調劑,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這次公開招聘,接受縣紀委派駐縣人社局紀檢組的全程監督。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未盡事項另行公告。
政策咨詢電話:0713-7308831
監督舉報電話: 0713—7308825
附件:2018年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