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鄭州市公安局市內五分局招聘特勤人員220人公告
來源:鄭州市公安局
2018-12-10 16:29:34
鄭州市公安局市內五分局公開招聘特勤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嵩山路分局、建設路分局、十八里河分局、長興路分局面向河南省范圍內公開招聘特勤人員(鄭州市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區、惠濟區紀委監委使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特勤人員220名,其中:
1.東風路分局5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會人員30名(男性15名、女性15名);
2.嵩山路分局5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會人員30名(男性15名、女性15名);
3.建設路分局4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會人員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4.十八里河分局4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會人員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5.長興路分局40名,其中:退伍士官(士兵)20名(男性);其他社會人員20名(男性10名、女性10名)。
二、職責及待遇
招聘人員由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嵩山路分局、建設路分局、十八里河分局、長興路分局分別管理,鄭州市內五區紀委監委使用,主要職責是負責對鄭州市內五區紀委監委留置對象和談話對象的看護。工資福利待遇及社會保險,按照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工資等相關經費列入鄭州市內五區財政預算。在鄭州市內五區紀委監委執行任務期間,發放看護補貼。在崗工作期間,按照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體檢等待遇。
三、招聘資格條件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已通過鄭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特勤人員資格審核的人員;其他招聘資格條件與2018年12月1日發布的《鄭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特勤人員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一樣。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2018年12月9日,在鄭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特勤人員筆試考試現場,征求考生本人意見,由考生本人自愿填寫《鄭州市公安局市內五分局公開招聘特勤人員崗位報名表》,申報此次招聘具體崗位。
(二)筆試
2018年12月9日,鄭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特勤人員的筆試成績作為此次招聘人員的筆試成績。
(三)面試
按照考生本人填報的招聘具體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8年12月1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考生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在面試前按照要求進行面試資格現場確認。應試人員參加面試資格現場確認時,應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畢業證書、退伍證(退伍士官士兵提供)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各1份),并接受查驗。未按要求進行面試資格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應試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空缺需要進行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通過面試資格現場確認的,發放面試通知單。
面試資格現場確認時間暫定為2018年12月1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zzga.zhengzhou.gov.cn/)通知為準。
(四)體能測試
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能測試時間暫定為2018年12月1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通知為準。
(五)體檢
對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暫定為2018年12月2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通知為準。
(六)考察
所有體檢合格的人員均參加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時間暫定為2018年12月27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通知為準。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等情況,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試用
對公示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試用。
(九)聘用
1.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由鄭州市公安局市內五分局分別委托勞務派遣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不能提出辭職申請,在試用期內不適應特勤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報到,并服從用人單位統一調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招聘工作結束后一年內,出現崗位空缺的,從報考同類別崗位考察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筆試成績查詢、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事項,均在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zzga.zhengzhou.gov.cn/)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本網站通知內容,并按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凡各個環節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2.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進行。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4.凡發現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虛假信息、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違反考試紀律要求、考察合格后無故自動放棄的,將記入誠信檔案。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371-69620050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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