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白云區第二次招聘教師76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12-12 09:28:34
廣州市白云區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廣州市白云區實際,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76名。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編制教師76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長期在白云區從事教育事業。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4.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網址: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2. 符合職位表(附件1)中的年齡要求,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
3.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2019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持相應層次專業的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和普通話二級乙等資格證書。
4.應聘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及符合職位表的要求。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須確保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應聘語文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測試合格證書;應聘中學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考試;應聘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
6.社會人員考生報名時需有至少1年的教學工作經驗,以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明細為準。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
8.公務員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必須取得所在工作單位書面同意(資格復審時需出具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三)不得報名情形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計劃生育相關條例規定做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9:00至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17:00。
(二)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須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附件1中的專業、年齡、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如在資格審核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考人員在系統提示報名成功后繼續跟進審核情況。
5.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6.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在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通知),延長報名后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視情況調整或者取消招聘職位數。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個環節。各考試環節,考生均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駕駛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準考證依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考生在各考試環節均不能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筆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分別按30%和70%的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
(一)筆試
1.網上成功報名的報考人員在2019年1月4日12:00至2019年1月5日下午17:00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
2.筆試時間定于2019年1月6日(星期日),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3.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內容包括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占比30%)及應聘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70%)。
4.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數(末位同分者同時進入資格審查),如比例不滿1:5,按實際通過筆試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二)資格審查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由本人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資格審查目錄表》(見附件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復印件按照目錄順序裝訂,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2.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愿放棄放棄專業能力測試資格。
3.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專業能力測試。
4.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是否具備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相關技能等。采取微型課形式(10分鐘),其中音樂、體育、幼兒園另外加試才藝或技能展示(時間5分鐘)。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將在資格審查時書面另行通知考生。
五、公布成績、體檢及組織考察
(一)在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按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次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綜合成績及體檢名單將在專業能力測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二)體檢由廣州市白云區教育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用人單位可在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綜合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若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按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高分者進。
(三)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歷情況、計劃生育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用人單位可在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考試綜合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若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按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高分者進。
六、確定錄用名單
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選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相關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廣州市白云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屬于社會人員的,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屬于應屆畢業生的,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擬聘人員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畢業后(須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憑《報到證》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能辦理入職手續的,取消該考生的聘用資格,視情況可依次遞補,凡2019年7月31日后取得證書的,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2.聘用后工資待遇按廣州市白云區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3.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社會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八、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考所有職位暫無法提供中、高級崗位及待遇。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錄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待遇,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擬錄用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為省外的,須按《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后方可聘用。
(三)本次招聘人員在招聘單位工作滿兩年后,區教育局可根據區內公辦學校實際情況實行跨校調配安排工作。調配工作一般在學年結束后進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以及職位,廣州市白云區教育局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后時間與招聘職位及時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五)不負責配偶調動、工作安排和戶口問題。
(六)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七)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將違規造假人員信息登記在案,按違規造假情況的情節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事業單位的懲處。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九)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辦理錄用時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十)其他未盡事宜按我區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解釋權在廣州市白云區教育局。
咨詢電話:020-86371707;監督電話:020-36135591
廣州市白云區教育局
廣州市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3下載
1.廣州市白云區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xls
2.資格審查目錄表.doc
3.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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