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聘55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定,防城港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5名,公開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勤務輔警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職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崗位需要的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
(五)具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和保密意識、安全意識、服從意識;
(六)身心健康;
(七)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其他具體詳見《防城港市公安局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經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強制戒毒的;
4.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8.現役軍人;
9.在讀普通高中(中專)或者普通高等學校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則及主要程序
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招聘標準和程序。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招聘按發布公告、網絡報名、現場認證及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等任何一個環節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員身份性質是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在人民警察帶領下開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
2.聘用后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和業務培訓。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個人現實表現,表現優秀的可以考慮續聘。
(二)工資福利待遇
1.警務輔助人員月應發工資標準為工資2130元,視崗位情況進行崗位津貼設定(具體詳見附件1)。工資待遇含個人繳納部分社會保險費,不含單位繳納部分保險費。
2.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
四、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自2018年12月12日起,可通過防城港市人才網 (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網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查閱招聘簡章及《防城港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等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咨詢電話:0770-6126282,聯系人:徐警官。
2.報名地點: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辦公大樓政治部727室)。
(三)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送電子材料信息和現場認證方式進行報名。先網上提交報名登記表和證明材料電子版,隨后攜原件到市公安局進行現場認證。報考人員可通過防城港市人才網(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網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自行下載《防城港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登記表》,填寫并掃描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發送至郵箱fcgzzbrszp@163.com,填報電子版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大樓政治部727室進行現場認證,資格審查需攜帶紙質《防城港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登記表》(附件2),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及報名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崗位職責、性質任務。報名所填報、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部門的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如有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及后續招聘各個環節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五)資格審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其中,報考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人員在現場認證中當場進行,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登記表》簽署初審意見。
五、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2018年12月27日上午8:00集中,8:30開始(視天氣情況而定)。地點:防城港市公安局足球場(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號)。
(二)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加體能測評;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的,應當放棄參加。人選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工作需要,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項目及測評規則,結合《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手冊》成績標準執行,本次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體能測評項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引體向上/女子仰臥起坐。
報考“勤務輔警”職位的,體能測評四項中有三項達標方為合格;報考“文職輔警”職位的,體能測評四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體能測評結果當天公布。具體測評規則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實施,男子引體向上、女子仰臥起坐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手冊》成績標準執行。
體能測評合格的全部進入下一個環節。
六、筆試
體能測評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均具有進入筆試的資格。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9年12月28日上午8:30,在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辦公大樓二樓1號會議室集中后統一進入考場。
七、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按照個人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如該職位應聘人數少于職位數的,所有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2019年12月29日上午8:30,在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號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辦公大樓二樓1號會議室集中后統一進入考場。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
以上體能測評、筆試和面試時間和地點如有變動,另行通知,并通過防城港市網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統一公布。
八、體檢與政審考察
根據計劃招聘的職位數,對面試合格的人選,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政審考察人選。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人選中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承擔,具體體檢費用以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政審考察和聘用。
政審考察參照人民警察招錄的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經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員全部納入防城港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候錄庫。
九、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公示。經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防城港市網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市公安局可以從候錄庫中根據空缺職位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二)對初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兩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實行動態化管理。招聘單位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和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調整后工資待遇不以招聘簡章工資待遇為準,與實際崗位工資待遇掛鉤。不服從崗位調整的,招聘單位可以取消聘用資格。
十、從候錄庫中聘用警務輔助人員
市公安局結合本局其他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空缺情況,根據人崗相適的原則,可將本候錄庫人員聘用為防城港市公安局其他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執行其他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待遇。
十一、其他事項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要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防城港市監察委員會、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防城港市公安局將加強對招聘工作全程的監督,如發現有違反招聘紀律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附:1.防城港市公安局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