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廈門市教育局校園招聘264人簡章(東北師范大學站)
廈門市教育局2018年校園招聘優秀畢業生簡章(東北師范大學站)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104號)、《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委辦〔2005〕38號)文件精神,廈門市教育局擬組織全市各區教育局、各直屬學校以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為主招聘2019屆優秀畢業生擔任教師。招聘以現場發布會、筆試、面試方式對應聘畢業生進行考核、考試,擇優聘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三)專業對口,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學科要求;
(四)提供所在高校的就業推薦表(含成績證明);
(五)除上述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2.具有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尚未實施國考的需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明、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同時還需附學校尚未進入國考的證明材料。
普通中小學的足球崗位對教師資格證相關證明材料暫不要求。
二、招聘對象
(一)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部分省外省屬師范院校(一本)2019屆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優秀畢業生,年齡25周歲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教育部直屬高校、部分省外省屬師范院校(一本)2019屆全日制普通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優秀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部分國務院部門直屬高校2019屆全日制普通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本科畢業于教育部屬師范院校或部分省外省屬師范院校(一本)的優秀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普通中小學的足球崗位根據專業需要,還面向北京體育大學、上海體育學院、武漢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招聘2019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優秀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單位、招聘學科、招聘人數見附件1。
四、招聘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12月25日08:00-12:00
地點:東北師范大學多功能廳(一)
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生可在規定時間到上述地點報名應聘。
五、招聘程序
(一)簡章發布
在教育部直屬等相關師范院校發布招聘簡章。
(二)組織報名
應聘者在發布會現場遞交簡歷,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繳交其復印件: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教師資格證相關證明材料、三方協議書。
考生可報考多個單位的不同崗位。
上一場(華中師范大學站)考試(含筆試、技能測試、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參與本次招聘。
(三)資格審核
各招聘單位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后,通知應聘者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者應據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資格審核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市教育局研究后再行確定。
(四)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者參加現場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無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綜合總分按筆試成績的30%和面試成績的70%相加。有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綜合分按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5%、技能測試成績35%相加。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本專業教學設計和專業素養。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場招聘資格且不得參與其他場次的現場校園招聘。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推薦參加面試,少于3:1的以實際人數推薦。
2.面試
面試考核采用片段教學、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面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
體育(足球)、音樂(舞蹈)、美術(書法)學科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
(五)簽約
從筆試、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合格者中,依綜合總分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該崗位聘用人數等額確定擬簽約人員,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高校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于2019年8月辦理畢業生報到和就業手續,并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項
(一)簽約人員報到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或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和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附學校尚未進入國考證明材料);
2.畢業證書;
3.學位證書;
4.思想品德鑒定;
5.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證書或無故未前往應聘單位辦理報到手續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
(二)簽約人員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由各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擬聘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后,招聘單位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四)本次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員的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由市人社局查閱個人人事檔案后,依據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六)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廈府〔2009〕170號)和《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公務員局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人〔2011〕48號)精神,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域校際交流對象,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人數的10%以上。
(七)凡發現應聘者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八)請應聘者據實準確填報。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九)應聘人員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納入個人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聘用為廈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十)聘用前,各招聘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shixin.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擬聘用人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進行聘用;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廈門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實施監督。
上述規定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規定及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廈門市教育局2018年赴高等院校招聘計劃(東北師范大學站)
廈門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