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區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做好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有關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十堰市大學生村官公開考核聘用實施辦法》(十人社發[2018]78號)精神,十堰市茅箭區擬面向區內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2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基層人社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十堰市茅箭區財政局基層財政所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茅箭區各村,任滿兩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聘期時間以報名時履行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計算,職務以選舉結果文件或任職文件為準。
三、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十堰市茅箭區武當路71號)。
3、報名要求:(1)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職文件、年度考核情況(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張。(2)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十堰市茅箭區公開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報名登記表》,并經所在鄉鎮黨委審核蓋章后,到指定地點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和報名同步進行,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及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察
考察由茅箭區委組織部和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對考察人選,征求區紀委、區綜治辦、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區衛計局等單位意見。
五、體檢
1.對考察入圍人員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本人申請,可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院由茅箭區委組織部、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具備體檢資格和條件的醫院中指定。
3.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通過十堰市茅箭新聞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群眾反映和舉報確有影響招聘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因本人自愿提出放棄聘用的或擬聘人員無正當理不按要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十堰市茅箭區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報名登記表》中所列的內容,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聞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關事宜,考生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
咨詢電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 0719-8791332
附件:十堰市茅箭區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大學生村官報名登記表.doc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