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山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160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提高我市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打擊犯罪和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山南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60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山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
優先從全日制大專以上高校畢業生未就業人員中招聘,不足部分從社會待業青年(高中以上學歷)中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分裂;
(三)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志愿為維護社會主義治安秩序貢獻力量;
(四)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愿從事輔警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具有良好的紀律觀念和服從意識;
(五)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出生);
(六)具有西藏山南籍戶口或高考前戶籍在山南的高校畢業生;
(七)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雙眼矯正視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厘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用人單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三)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強制隔離戒毒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員曾非法出入境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五)曾被吊銷保安證或因違法違紀行為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七)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治安輔警員工作的。
四、實施步驟
此次招聘工作由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派駐紀檢組的全程監督下,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與體檢、政治審查、確定擬聘用人員、聘用和派遣、專業培訓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18年12月15日—21日在《山南報》、《山南網》、山南電視臺等媒體和微山南官方、山南公安微信公眾號和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等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同時協調市強基惠民活動辦請各駐村工作隊將招聘公告宣傳到各鄉鎮、各村(居)委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24日—12月26日。具體時間為:上午9:30—下午6:30。
2、報名方式和地點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須由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地點設在山南市體育場。
3、報名所需資料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戶口薄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張。
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山南公安微信公眾號和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
5、準考證領取
考生準考證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作,于2018年12月28日統一發放。
6、報名注意事項
(1)此次公開招聘實行定向報考。
(2)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3)報考人員須認真仔細地選擇報考職位,經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相關信息。
(三)筆試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公安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8年12月29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10:00—12:30
3、筆試地點
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山南網、山南公安微信公眾號和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5、試題命制
試題由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命制。
6、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1)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原則上按照各招考職位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等環節如有不合格的,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少數民族考生視情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3)如部分縣便民警務站聘用名額未滿,將按報考人員分數及戶口所在地進行調劑,不服從調劑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面試、體能測試與體檢
1、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體能測試與體檢。
2、面試、體能測試與體檢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聘用人員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參照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執行。
3、面試、體能測試和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
(五)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工作嚴格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組織,由報考人員戶口所在單位、街道(居委會)、鄉鎮派出所或縣公安局填寫政審意見并加蓋公章。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由招聘領導小組從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治審查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南網、山南公安微信公眾號和山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七)專業培訓
由山南市公安局政治部對擬聘用人員分期、分批進行為期30天的專業培訓。培訓應堅持服務公安中心工作、以練促戰、學以致用、分級分類組織的原則,培訓內容包括政治理論、紀律作風、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警容風紀、隊列和基本體能等。凡培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聘用。
五、政策待遇與管理
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標準按照《西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制定,警務輔助人員享有基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待遇,由用人公安機關按照國家規定最低比例進行繳納,單位繳納部分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根據《西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與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的勞動關系即行終止。自愿申請續聘者,由用人單位經過考核,考核合格的再續簽勞動合同。新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內發現不適合從事治安輔警工作的,按合同規定依法解除勞動關系。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要對招聘人員逐人造冊建檔,建立警務輔助人員人事檔案,并做好考核、培訓等工作。
六、其他事宜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公開招聘邀請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參與,派駐紀檢組全程監督,并在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893-7863036;0893-7863041,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山南市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