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黃岡市英山縣公安局治安協管招聘11人公告
為加強公安局的警力,協助維護轄區治安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我縣實際情況,擬面向全縣公開招聘治安協管人員1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基層派出所治安協管員6名:協助從事治安管理工作;
2.機關所隊5名。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必須服從公安機關調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強,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愛崗敬業,品行端正,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
2、年限要求:3年(試用期一個月),三年期滿不續簽;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形象良好,無紋身,能夠滿足所在崗位職責需求的身體條件;
4、限英山縣本地戶籍,退役軍人及警校畢業生優先招錄;
5、聘用前如有工作單位的需解除原勞動合同;
6、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報名人員必須符合就業困難人員的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錄: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參加過非法上訪、群體性事件的;
(3)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4)具有吸毒、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5)曾被辭退、解聘、開除公職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輔助警察工作的情形;
(7)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不予錄用。
三、工作職責
被聘用人員協助公安機關從事輔助警察工作,具體工作內容依實際工作崗位而定。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據報名情況,采取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逐步進行。在任何一個環節不滿足招聘條件者,不予聘用。
1、報名
①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等本人證件(退伍、退役軍人需攜帶本人退伍證)前往現場報名;
②現場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并現場接受初步審核,經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下步面試;
③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8日8時至2018年12月25日17時止;
④報名地址:英山縣勞動就業管理局服務大廳(溫泉鎮金石路54號)
⑤報名電話:0713-7112091
2、面試
①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規則,本次面試采取單獨面試方式進行,考官若干名,經工作人員引導,每次只能有一名考生在考場之內,考官提問后自行作答。考試完畢,方可離開考場。
②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資料進入考場,面試結束,不得返回候考室,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
體檢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參加體檢考生自行支付體檢 費用。在體檢任一環節不滿足招聘條件者,即為不合格,取消聘用。體檢地點與體檢時間屆時另行通知。
4、政審
經初審、面試、體檢合格者,或經面議合格者,方可進入政審環節。本次政審采取招聘單位與用人單位聯合開展的方式進行,對進入政審環節考生的各個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審核。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資及保險待遇
被聘用人員月工資待遇定為每月不低于1600元,并按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所繳納保險個人承擔部分由被聘用人員承擔。
六、相關要求
1、在招聘過程中,報名考生及進入相應環節考生必須時刻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自身通訊不暢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考生必須按時參加各項考試、考核,未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3、在招聘過程中,考生不得有任何違規、作弊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英山縣公安局 英山縣勞動就業管理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