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鄭州市上街區招聘高層次教師30人公告
來源:上街區人民政府
2018-12-20 13:36:53
鄭州市上街區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公告
根據教育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及“雙一流”院校師范類專業招聘30名中學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語文5名,數學9名,英語6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2名,美術6名。
二、招聘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本次招聘面向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及“雙一流”院校師范類專業2019年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等相關資格證書)。
(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免費師范生可放寬至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四)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應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專業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同一大類的專業視同為相近專業。
(六)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語文需二級甲等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 報名方式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4日(具體以高校發布公告為準)
(三)報名地點: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報名點、河南大學報名點
(四)報名時攜帶:
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學生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就業協議書、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內容應涵蓋該考生將要取得的畢業證書的內容,并加蓋學校學籍管理專用章)、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等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證件照3張。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的,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中說明情況及預計取得時間。
(五)資格審查: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核報名人員材料、初步交流等形式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試
(一)時間和地點:所有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參加考試。未按要求參加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考試采取編寫教案、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其中,編寫教案占10%、試講占70%、答辯占20%。
(三)依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通知方式為公告及電話通知)。未按規定時間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參加考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錄取聘用
(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現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明確在我區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街區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員按通知到崗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由上街區教育體育局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
七、優惠政策
(一)鄭州市以外戶口的畢業生,每年寒、暑假分別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火車硬臥票費用),補貼5年。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獎勵生活補貼5000元,補貼5年。
(三)提供5年免租金的人才公寓,水、電等費用自理。
(四)每年優先組織參加赴教育發達地區的高端研修培訓。
(五)以上優惠政策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
(六)同時享受“智匯鄭州”人才政策。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環節信息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二)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規定的應考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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